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即便不能够判刑,也要高额罚款,进行严惩!否则,讹人乱象永远得不到解决,做好事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这话听得人心里头一热,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个有分量的人站出来,给那些做了好事却憋屈得好心人撑腰。咱平时聊天说起这事儿,谁不是一肚子火?明明是伸手帮忙,最后却被搞得倾家荡产、名声扫地,搁谁身上受得了? 李教授这话说得硬气,可咱们把这事儿往深了想想,这里头的水,其实挺浑的。 她说“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这里头有个天大的前提,怎么证明老人是“讹人”,而不是“认错人”?说实话,那种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地方还好说,要真是偏僻角落,就俩人,一个倒地一个搀扶,这时候出了纠纷,你说你没撞,他说你撞了,这事儿法官听谁的? 现在的法律讲究“谁主张谁举证”,老人家属张嘴就要钱,你得先拿出证据证明是人家撞的。可问题是,老人要是拿不出证据,法律上最多也就是“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你要反过来告他敲诈勒索,那就得实打实地证明他是“故意虚构事实”想要骗钱。这个弯儿,不是那么好拐的。 再说回来,就算咱们真能证明老人是故意的,李教授说“按敲诈勒索起诉”,这话在理,但现实操作起来还真有点棘手。敲诈勒索罪得有个数额标准,有的老人家属一开口就是十万二十万,这数额够得上判刑了;可有的就是胡搅蛮缠要个三五千,够不上刑事案件的杠杠,那就只能走民事。走民事顶天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那起坏心思的人来说,这不疼不痒的,哪来的震慑力? 我倒是觉得,李教授这建议最狠的一招,其实不是“判刑”,而是她说的“高额罚款”。哪怕够不上判刑,也得罚得他肉疼。那些敢讹人的人,不就是赌好人怕麻烦、不想惹事吗?要真让他们知道,讹人不成反被罚得倾家荡产,你看他们还敢不敢张嘴就来。 话说回来,咱们也得摸着良心说句公道话。有些老人摔倒被扶,家属冲过来就急眼了,未必全是坏。爹妈躺地上,旁边站着个陌生人,换了谁第一反应可能都是“是不是你撞的”?这种情绪咱能理解,但理解归理解,不能由着情绪冤枉好人。你可以报警,可以调监控,可以找目击者,这些都行,但就是不能凭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这种混账逻辑硬讹人。 其实说白了,这“扶不扶”的难题,卡在哪儿了呢?卡在信任上。这个社会如果好人没好报,那谁还愿意当好人?如果摔倒的老人第一反应不是喊救命,而是担心付不起医药费,想着“要不赖一个”,那这社会的道德底线就真让人捏把汗了。 我听过一个事儿,有个小伙子扶了老人,后来被家属缠得没法子,最后查监控还了清白。本来这事到这儿就该完了,可小伙子不干,硬是把老人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最后判了,家属当庭道歉,还掏了五千块钱捐给慈善机构。这五千块,不是赔偿,是一口气,让那些想讹人的人知道,这年头,好人不是好欺负的。 李教授的建议,说到底就是给好人递了一把刀。这把刀不是为了伤人,是为了自保,是为了让那些想动歪心思的人知道,伸出手扶人,也能伸出手维权。法律这东西,不光是管坏人的,更得护着好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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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欢乐挖沙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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