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爸爸太可怕。河南,小女孩花50元钱买了五朵玫瑰花送给妈妈,结果爸爸觉得贵了,带着孩子来退花。店家说花已经买了很久了,不退,结果爸爸就在店里大闹,还说要把店家搞垮。最后店家说:“你这样的态度,没法给你退。”后来爸爸就拿起手机,不顾孩子的尴尬和害怕,直接一边拍视频一边大声呵斥道:“五朵玫瑰卖小孩子50元,你这不是欺负小孩子吗?” 三八节的时候,小女孩就寻思着要送妈妈什么礼物。 过年的时候,自己手头上还有一些压岁钱,因此她就想给妈妈买鲜花。 她觉得自己漂亮的妈妈配得上这样的鲜花,于是悄悄来到鲜花店,问玫瑰花怎么卖。 节日期间鲜花价格偏高,小女孩觉得妈妈很少收到礼物,也想像别的孩子一样给妈妈准备惊喜。 于是,即使十元一支,她也选了五支,让老板包扎好,付了50元就离开了。 回家后,她赶紧把花送给妈妈,祝妈妈三八节快乐。 妈妈很高兴,顺口问:“花了多少钱呀?小孩子别乱花钱。” 小女孩说:“花了五十元,妈妈喜欢吗?” 妈妈说:“当然喜欢,以后别赶节日买,价格贵。妈妈只要你开心,就是最好的礼物。” 这话被爸爸听到,他只在意花了50元,立刻不满:五支花50元,平时才两三块,这不是坑小孩吗? 他当场骂孩子:“你真笨,乱花钱!走,去退了!” 小女孩哀求:“这是我送妈妈的礼物,不能退。” 爸爸不听母女劝阻,硬拉着小女孩到店里,冲店家吼:“退不退?” 店家认出小女孩,看她爸爸态度强硬,知道孩子受委屈了。但鲜花售出后无法二次销售,只能委婉拒绝:“花买了挺久了,不能退。” 爸爸嚣张地说:“不退是吧?今天我就把事闹大,看你怎么办!” 店里一位男士劝:“你这样干嘛,要不报警吧。” 爸爸只重复:“到底退不退?” 男士说:“就你这态度,没法退。” 爸爸更激动:“你们欺负小孩!五朵花卖50元!不退我让你开不下去!” 老板和男士都生气:“你这是威胁。” 店家心疼孩子尴尬害怕,但不能承担损失,坚持:“不退,找民警处理。” 爸爸完全失控,不顾孩子阻拦,举着手机拍视频大喊:“大家快看,这家店欺负小孩,五朵玫瑰卖50元!” 网友看了都心疼孩子,怕留下心理阴影。 三八节用压岁钱给妈妈买花,本是特别温暖、值得表扬的事。50元不多,但心意无价。 可爸爸只盯着钱,看不到孩子的爱,更看不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造成多大伤害。 孩子会觉得:我的心意被否定、我的爱换来责骂、我的举动引发冲突。这样的童年阴影,可能要用很久去治愈。 家长别做扫兴的人,遇事别钻牛角尖,多想想:这50元,买的是孩子的孝心,值不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本案中,玫瑰花是鲜活易腐商品,节日定价属于正常市场行为,店家无欺诈、无质量问题,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小女孩用压岁钱购买小额礼物,与其年龄智力相符,合同有效。 父亲以“价格贵”强行要求退货,无法律依据;其在店内吵闹、威胁经营、拍视频诋毁商家,已超出合理维权范围,若造成商家名誉或经营损失,需承担民事责任。 店家拒绝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处理,而非暴力维权。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看齐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