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夫妻住女儿家20多年,想找儿子养老却遇到难题,大儿子已经40年不来往,二儿子翻旧账说:“爹,你记不记得你说过这句,我指望眼珠子不行,我还指望眼圈子呢?” 老夫妻有1女3儿,前些年一直住郑州大女儿家,现在老头88,老太也有86了,老两口想落叶归根,就回到了老家。 老夫妻住进了三儿子家,三儿子在外打工,只有三儿媳在家,住了一段时间,三儿媳不满了,质问老两口,你们只有一个儿子吗? 另外两个儿子不露面,老夫妻只好求助了调解员,调解员带着老头去了二儿子家。 二儿子见到父亲就气不打一处来,说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调解员指责二儿子态度不好,二儿子说了一件事,当年他媳妇连着生了两个女儿,第三次怀孕时流产了。 他又要照顾媳妇又要照顾女儿,一个人忙不过来,有一天下着小雨,他前面抱着一个女儿后面背着一个女儿去找父母,想请他们帮忙照顾,可是父母拒绝了。 他蹲下身想把孩子放下,父亲说了一句话,小孩你该放哪儿放哪儿去,我指望眼珠子不行,还指望眼圈子呢? 说完这件事二儿子情绪激动,当着调解员质问父亲,爹,你记不记得你说过这句? 老头低头说:“我不知道了!”二儿子一听非常气愤,用手指着父亲说:“你走,出去!”说完还摔碎了一个东西,调解员只好带着老头离开。 之后村干部出面,二儿子表态说,他也可以赡养老人,但是想听听大哥的态度。 调解员随后拨通了大儿子的电话,大儿子坦言和父亲已经40年没来往了,调解员让老头和大儿子打招呼,大儿子听到了父亲的声音一声不吭。 老头说:“他不跟我说话!”调解员问大儿子,听到你爸说话没有?大儿子说,我死都不会跟他说话。 调解员问,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这样决绝,大儿子说,当年他们分家,父亲扣下了他的东西,一点儿也没给他。见大儿子怨气很大,调解员只好进一步劝说,目前这件事情仍在解决中。 看到视频,有网友说,即使父母之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赡养仍是法定义务,不附加任何条件。 确实如此,按照《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个义务不能以父母偏心、财产分配不公、未获得足够关爱等理由拒绝履行。 但家是一个讲法也应该讲情的地方,既然想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就不应该只讲“我养你长大你就该养老”的单向逻辑,父母对于之前自己做得不妥的地方也应该拿出点儿态度来。 调解员要做的是积极促进双方的沟通,为这种赡养关系注入人性的温度,而不是一味指责子女不孝。大家觉得呢?



香卤猪蹄
应赡养,几家凑钱送养老院去,既尽了赡养义务,又没有矛盾。
平 淡
没吃他人苦 莫劝他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