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嫌弃家里穷,之后入赘别家22年,期间,他不回家看父母,如今家里拆迁分到了2套房,他又跑回来跟妹妹争房产。父亲:“全给女儿,儿子想都别想!” 周强(化名)小的时候,过怕了苦日子,那个时候,父母都是普通农民,没有太大的经济来源,就靠着种棉花、养蚕来过日子,每天天刚亮,他和妹妹就被父母赶着去田里摘桑叶,放学后想去玩,依旧被催着摘完两篓子桑叶才可以,别的农活儿,他和妹妹都没少干。 21岁那年的周强,满脑子只想摆脱原生家庭的清贫,听说邻村有户人家招入赘女婿,承诺婚后不用操心老家的琐事,还能住进宽敞的砖瓦房,他没有丝毫犹豫就应下了这门亲事。父母拉着他的胳膊反复劝说,说再苦的日子也能慢慢熬,入赘后也不能断了亲情,他却甩开父母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 这一走,就是整整22年的杳无音信。父母的年纪越来越大,弯腰摘桑叶、扛棉花包的农活再也干不动,家里的经济来源彻底断了。妹妹早早辍学外出打工,把赚来的钱大部分寄回家,供父母日常开销,逢年过节再忙也要赶回来收拾屋子、置办年货。父亲患上高血压常年吃药,母亲摔断腿卧床休养的那段日子,都是妹妹请假守在床边喂饭擦身,村里的卫生室、镇上的医院,全是妹妹独自跑前跑后办理手续。周强在这22年里,没有打过一通问候电话,没有寄过一分赡养费,甚至连父母的生日、家中的红白喜事,都没有半点音讯。 老家的宅基地赶上城中村拆迁改造,老房子置换了两套回迁房的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周强耳中。他当天就收拾行李赶回村里,径直走到父母家门口,理直气壮地提出要分走一套房产,还振振有词称自己是家中独子,家产理应由他继承。 他全然忘记自己当年弃家而去的决绝,也看不见妹妹22年照料父母的辛劳,更不清楚我国民法典早已明确规定,入赘并不会消除子女对亲生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有扶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赡养责任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周强22年对父母不管不顾,早已丧失了分割家庭房产的道德基础,即便走司法途径,他的诉求也不可能得到支持。 父亲看着眼前陌生又贪婪的儿子,积攒了二十多年的心酸与失望彻底爆发,斩钉截铁地说出房产全给女儿的决定。这份决定无关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只是一位老人对尽孝者的公平回馈,是对不孝之子最直接的否定。妹妹面对哥哥的争抢,没有丝毫贪恋房产的心思,只是觉得满心寒凉,22年的坚守与付出,在哥哥眼里竟抵不过一套房子的利益,血缘亲情在他心中早已一文不值。 赡养父母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更是刻在骨子里的人伦底线,入赘从来不是逃避责任的借口。贫穷时背弃亲情谋求安逸,富足时又想凭借血缘攫取利益,这样的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也得不到法律的庇护。父母的养育之恩重如山,唯有真心尽孝,才能守住最珍贵的亲情,妄图用血缘绑架利益的人,最终只会众叛亲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