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高层用大修基金建电梯,以后住宅楼本体维修怎么办?问得好!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正常老化损坏时的保命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且必须专款专用。而加装电梯属于“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私人民事行为,外挂电梯属于加梯业主的私人按份投资;更何况外挂电梯与大楼本体维修毫无益处,反而是破坏了住宅楼的本体承重结构。。 加梯这种破坏大楼本体结构的事项,还要使用本体维修基金,犹如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自己的私人投资,动用全体股东的财富,属于典型的对小股东权益的非法侵占,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 每幢大楼都有自然老化损坏,需要本体维修基金来支付维修费用,这才是本体维修基金的初心。现在将大楼的保命钱,用于高层业主的私人投资,属于典型的“损人利己损公肥私”。 所以,加梯既不占有道德优越感,又缺乏法理依据,也破坏了邻里关系,必须予以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