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上交!这是我挖到的宝贝!”西安大爷翻修祖屋,竟挖出8件古董,经过鉴定以后建议上交,怎料大爷却说,这古董宝贝,给我2亿我就上交,否则不要烦我。 最终大爷锒铛入狱,获刑15年。 事情发生在西安丰镐遗址附近的大原村,赵某和弟弟在自家院子里挖柿子树根时,发现树根旁边的土质很松软,凭着直觉,他们判断下面可能有“东西”,于是兄弟俩商量着,干脆挖下去看看。 两人用铁锨一点点挖掘,挖到1米多深时,挖出了一个烂瓦罐,再往下挖3米左右,不仅看到了少量人骨头,还挖出了8件青铜器,有铜鼎、铜爵杯、铜尊等。 赵某兄弟俩虽然没多少文化,却也知道这些青铜器是值钱的古董,心里顿时动了贪念,他们叮嘱家人不要声张,悄悄把青铜器藏起来,然后开始四处联系文物贩子,想把这些古董卖掉,赚一笔大钱。 他们很快联系上了买家,对方开价100多万元,但赵某兄弟俩觉得价格太低,心理价位在150万到160万元之间,双方一直没谈拢。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自己所在的大原村,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的范围,地下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而他们主动挖掘古墓葬、企图倒卖文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掘古墓葬罪。 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接到举报,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查获了那8件青铜器。经专家鉴定,这8件青铜器中有4件国家二级文物、4件国家三级文物,价值极高,而他们挖掘的墓葬,属于商末周初时期,对研究西周历史有着重要意义。 最终,西安中院一审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他的弟弟也被列为在逃人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两起真实故事,结局截然不同,却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很多农民之所以挖出古董不上交,大多是因为不懂法律,误以为“谁挖谁得”,还有一部分人是被利益驱使,想靠倒卖古董发大财。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农业生产、建设施工中发现文物,都应当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网友说,古董不是个人的“私产”,而是国家的文化瑰宝,承载着一段段历史记忆。农民无意间挖出古董,本是一件偶然的事,但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上交文保部门,让这些文物得到专业的保护和研究,而不是抱着“私藏”“倒卖”的想法,最终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这两起故事也提醒我们,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