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陈大爷在KTV认识00后女孩蔡某,一来二去就成了“男女朋友”。 整整三年,大爷瞒着老伴,偷偷给对方转了82万。 老伴发现后气炸,让他分手,大爷还理直气壮:“你别拦着我找快乐!” 被逼无奈,大爷只好提分手,可对方以学费、房租要钱,大爷怕家丑外扬,又偷偷转了9万多。 结果被老伴发现,大爷直接气到住院。 病一好,大爷又想人家了,各种发消息求复合,两人没多久又好上了。 老伴彻底心寒,直接把大爷赶出家门。 这期间,大爷又给了对方9万多。 直到老伴去世,大爷才清醒过来,跟家人坦白,全家都惊呆了。 最后大爷一怒之下把对方告上法院。 法院判了:返还74万余元+利息! 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你想送就能送, 婚外情的钱,法律根本不护着。 一时快乐一时爽,最后钱没了、家散了、人也凉了。 你们说,这大爷到底是痴情,还是糊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