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真是人间清醒!杭州一位80岁大伯想立遗嘱:存款留给没领证的“老婆”,女儿也有份。 杭州拱墅区有个陈大伯,今年80岁了,找到媒体求助。他说自己有一笔存折里的钱,想等自己走了以后,留给一个人。 记者一开始还以为是要留给子女,结果一问,大伯说想留给“我老婆”。 记者有点懵,问:那你老伴呢? 大伯解释,前妻早些年走了,现在这个“老婆”是找的,在一起三四年了,感情蛮好。但是—— 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 记者问:那就是女朋友吧? 陈大伯急了,语气很坚定:“是老婆!”但后来也承认,确实没登记。 大伯为啥突然想到做这个? 他讲了自己的顾虑。他有一个女儿,已经成家了,平时最多来看看他,或者帮忙请个保姆。但现在照顾他日常生活、端茶送水的,是这个没领证的老伴。 “她把我照顾得蛮好,等我老了,肯定要靠她。”大伯说。 但他听说一件事:以后他走了,女儿作为直系亲属,可以到银行去查他的存款。万一女儿把钱全取走了,那这个照顾他好几年的老伴,不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大伯急啊。他倒不是说要把所有钱都给老伴,女儿肯定也要给。但他想给老伴一份“保障”,让她别白照顾一场。 所以他想办个遗嘱公证,白纸黑字写清楚。 记者帮大伯问了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一听就明白了:大伯这种情况,因为没领证,老伴在法律上不算“法定继承人”。想给财产,确实得靠遗嘱。 公证员还告诉大伯一个好消息:杭州主城区有四家公证处都能办,东方公证处在体育场路538号,2号线武林门站F口出来走几步就到。而且杭州有个政策,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遗嘱公证,不收公证费。 很多人觉得,都这把年纪了,还立什么遗嘱?伤感情。但陈大伯想得远——他怕自己走了以后,两个女人因为钱的事闹起来。 一边是亲闺女,一边是照顾自己的老伴。他哪个都不想亏待,所以想趁自己脑子还清楚,把话挑明了。 其实这种事身边不少。老年人再找个伴,多半不领证。为啥?怕麻烦。怕子女不同意,怕财产掰扯不清,怕领了证反而生分。但没领证,后面的事更麻烦。 所以说,遗嘱这个东西,不是给有钱人准备的,是给有牵挂的人准备的。 陈大伯这事还有个细节也暖心,公证员说之前有个80多岁的徐奶奶,无儿无女,邻居刘大姐照顾了她三年,端饭陪床。徐奶奶过意不去,偷偷跑到公证处,要把房子留给刘大姐。最后两人办了个“遗赠扶养协议”——你照顾我到老,我走了房子归你。 你看,人和人之间,有时候比血缘还亲。 你们觉得如果老人立遗嘱把钱给后老伴,亲闺女能答应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