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藤县一女子自家大门居然被人“吞”了,成了别人的私家园林 这世上真是无奇不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内蒙古一位女士去自家闲置公寓瞅一眼,差点没被眼前的一幕吓得背过气去。好家伙,自家大门居然被人“吞”了,成了别人的私家园林。 3月4号藤县融媒报道了这事。女士本想着闲来无事去房子看看,毕竟长时间不去心里不踏实。谁料到了门口,眼前一道紧锁的大铁门拦住去路,门上还挂着锁。女士当场懵圈,揉揉眼睛再看门牌号,没错啊,这就是我家。原来邻居把公共走廊全圈了起来,装上天花板,铺好地砖,这还不算完,里面的景象更是让人三观尽碎。 走廊正中间赫然摆着个马桶,也不嫌尴尬。墙边砌了开放式厨房,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甚至连垃圾桶都备好了。洗衣机、晾衣架占据半壁江山,衣服挂得满满当当。自家房门倒成了这“大宅院”里的一间偏房,门口还被迫贴上了邻居送的对联。这哪里是占便宜,分明是登堂入室、喧宾夺主。邻居这番操作,把“据为己有”演绎得淋漓尽致。 女士气不打一处来,电话质问邻居。对方反倒理直气壮,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女士指出这有消防隐患,邻居直接硬刚:让消防来找我。女士表明不卖房,邻居竟扬言:不卖就给你砸了。这不仅是耍无赖,更是赤裸裸的威胁。好在邻居媳妇还算明事理,接过电话答应周末协商。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可这邻居做得太绝。法律明确规定,门外的走廊、楼梯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邻居私装大门、堆放杂物,这是典型的侵占共有部分。走廊乃逃生通道,被堵得水泄不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违反《消防法》的大事。那句“不卖就砸”,更是触犯了法律底线,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维权其实有据可依。《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权利人有权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这事绝不能惯着。遇到这种事,先别急着动气,保留证据是关键,拍照录像一样不能少。直接报消防、找城建,走正规途径投诉,往往比私下扯皮更管用。邻里相处讲究个分寸,互相尊重才能相安无事,若是把别人的宽容当成软弱,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