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女子气死个人,结婚之后,她拒绝同房,不肯跟丈夫进行夫妻生活。丈夫心想,你要是不愿意好好过,那么就离婚吧。让女方退还30多万的彩礼钱,还有结婚时赠予的“五金”首饰。上诉之后,相关部门因为证据不足驳回男子上诉。实在没办法,男子租了礼炮车,来到女方娘家讨要说法,吸引了众多村民围观。大家都指指点点:这个女的实在过分,也不离婚、也不退钱、也不同房,这事儿咋整? 这下,名气也是臭名远扬了,你说不想结婚、不想履行夫妻义务,拿了人家这么多钱,这不就是诈骗嘛?这可应该怎么判定呢? 江西都市现场2月2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河北邢台有一个男子张某,当初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女子刘某,二人确定关系之后,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这个刘某家属也提出了彩礼需求。现金30多万,另外还要置办“五金”首饰。 要说,这个老婆也真的是张先生花费了不少钱娶回来的啊。 可是谁知道,结婚之后,这个妻子的奇葩操作真的太多了。 一开始不准备结婚,当面说清楚了,那也就完事了。这个刘某,收了钱、领了证、办了酒席,什么场面都走过了,最后,她不肯履行结婚的义务了。 都说新婚之夜、一刻值千金啊。 可是,面对丈夫张先生的亲热,这个老婆刘某直接就把人家拒之千里之外。 一开始张先生还以为,估计老婆就是害羞吧,不妨再等等,等到她适应了,再行房事也是可以的。 可是,接下来的每一天,每一个夜晚,妻子刘某都拒绝,丝毫不肯丈夫碰。 这下张先生就恼火了,长久以来的火热情感,直接就被妻子的冷淡态度给浇灭了。这个婚结的,张先生认为毫无意义。 他甚至感觉,就是被这个刘某给欺骗了。 一气之下,张先生决定起诉离婚,把妻子刘某给上诉了。 张先生的诉求就是:要求退还30多万元的彩礼钱,并且退还“五金”首饰。 但是女方刘某竟然还不同意离婚,最后因为证据不足,相关部门驳回了张先生的诉求。 这走法律途径也不能解决,张先生准备来硬的。 张先生心想,反正大家都不要名誉是吧,他直接就租了一个礼炮车,开到了刘某的娘家,直接在她家大门口放炮,吸引来几百号的村民围观。 他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必须得讨要个说法! 面对村民们的围观,张先生将女方刘某的种种事迹进行了阐述。 这下女子刘某的做法,全村的人都知道了。 大家都纷纷指责:你也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履行夫妻义务、还不愿意退钱,你这就是诈骗吧,这就是骗婚! 但是女的就躲在家里,也不敢出来,也不给个说法,实在是气人的很! 本案释法: 女子收取了男方30多万元的彩礼钱,婚后却不肯履行夫妻义务,也不肯同房,也不肯离婚,也不肯退彩礼钱,男方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男女自愿结婚之后,要遵循自愿的原则,合理履行夫妻义务。 女子是男子明媒正娶的合法妻子,如果她是自愿结婚,就应该履行婚姻的基本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判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即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要拿出证据,还是可以判决离婚。 重点在于:感情已经破裂。 张先生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搜证。 第一:拒绝同房时,可以录制妻子的语音,她明确不同意。 第二:婚姻确实有名无实,可以找周围邻居作证,或者搜集女方长期居住娘家,不履行家庭义务的证据。 追讨彩礼的时候,也可以充分搜集证据。比如说:女方长期不回家、长期待在娘家、不同房、不履行夫妻义务。 如果女子确实有这样的行为,在搜证完成之后,这些都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主张虽然登记结婚证,但是没有建立实质性的共同生活,以此来主张退还彩礼。 这个妻子刘某,现在的态度就是,不离婚、不还钱、不同房,实在是很欺负男方,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男子不需要着急,依法维权、证据扎实,还是可以尽快摆脱这场令自己寒心的婚姻的。 要相信,法律不会让真心付出的人吃亏的! 对于案中女子的行为,大家都作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