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违约被罚款35万 今天媒体报道了,春节期间三亚海棠湾某民宿违约取消订单的处罚消息。即,罚款35万,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可谓非常严厉。 违约事件缘于李先生的投诉。李先生去年12月6日通过平台预订了海南三亚海棠湾某民宿,今年1月26日到2月14日,19天支付订金8499元。但民宿后来单方面取消。 这投诉应该是找平台,由平台处罚的。但不知道后来媒体怎么给曝光了,当地有关部门也直接介入了。或许是李先生直接给当地有关部门投诉了。 不管咋说,这样的事情显然就是民宿经营者发现春节期间旅游者大增,早先的报价太低了,就以某种理由取消订单了。 这个理由是否属实,只要查查春节期间民宿的运营信息就清楚了。显然,正如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所说,“该民宿经营者涉嫌存在未按合同履约”,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里的“涉嫌”让人有点迷惑,到底是涉嫌呢?还是已经证实了?估计应该是证实了,不然仅仅“涉嫌”就处罚,似乎差了点。 问题是,未按合同履约,那就按照合同赔偿吧。对此,李先生只要给平台投诉,平台肯定也会处理的。或者,当地有关部门介入后,也只要按照合同落实,民宿该承担的责任绝对跑不了。 然而,当地有关部门认定,该民宿的违约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从重处罚35万,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就有点让人莫名其妙了。 此处重要的是,当地“依法从重处罚”的依据是什么?依据那个法规?那个法条?或者说从重的依据又是什么?说实话,光看到媒体的报道,也没有看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详细通告,的确是有点让人糊涂。 或许,当地有关部门认为这家民宿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影响了当地的社会形象,因此,才给予了严肃处理。 三亚放心游平台先行赔付,并已预赔付商家原因给游客造成的损失。这个做的很好,为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当地的确很积极主动。只是,这里的信息或许应该说清楚些。比如赔付了多少?消费者的损失有多少?又是如何计算预估的?等等。 再说了,这个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尤其是处罚35万,这个处罚绝对是将这家民宿“打入死牢”了。是否处罚的太严重了?乱世用重典,不会是当地类似行为太多了吧? 同时,这个35万的罚款被谁接受了?是当地有关部门吗?又或者是赔付了“受害”的消费者了? 到此,我感慨的是,李先生与民宿的违约事件,完全应该按照合同来处理。若是当地有关部门也督促双方严重落实合同,包括违约的处罚,这才是维护当地营商环境的标准做法,也体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履职尽责。 而依法从重处罚,吊销营业执照也吧,罚款35万也吧,只能说明当地有关部门的急迫心情与人治特点,所谓的“杀一儆百”,除造成了寒蝉效用以外,并不利于维护当地的社会形象,包括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