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浙江,30岁女教师班上有个非常调皮的男生,不服从管理,经常在课堂上“作妖”搞怪,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现在的孩子打不得说不得,女教师对其实在头疼,在长期压力和焦虑下,她一下子瘦了十多斤,每次吃饭都呕吐,每天进学校前必须偷偷的哭一场才敢进门。网友:现在的老师真的太难了! 30岁的张女士是一名有着七八年教龄的女老师,原本热爱讲台的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班上一个调皮的男生逼到身心俱疲,最后只能请假去医院看病。 事情要从她带的这个班级说起,班里有个男生特别调皮,几乎是全班公认的“问题学生”。 他上课从来不肯安分,总是故意搞怪、“作妖”,一会儿接话茬捣乱,一会儿影响周围同学听课,严重扰乱正常的课堂秩序。 不仅如此,他还经常骚扰同学,不管老师怎么提醒、怎么教育,他都当成耳旁风,依旧我行我素。 现在的教育环境下,老师对学生打不得、骂不得,更不能有过激的管教方式。 张女士只能耐着性子反复沟通、讲道理,可所有办法在这个男生身上都不起作用。 课堂一次次被打断,教学节奏被打乱,看着其他同学无法安心学习,再想到家长和学校的期待,张女士心里又急又无奈,却又无计可施。 最让她痛苦的,是那种深深的“失控感”。作为老师,她管不住学生,镇不住课堂,觉得自己特别失败。 这种无力感日复一日地压在她心上,让她越来越焦虑、越来越压抑。 每天一想到要去学校面对那个学生,张女士心里就充满恐惧,甚至开始害怕走进校门。 长期的精神压力,慢慢拖垮了张女士的身体。短短一段时间里,她硬生生瘦了十多斤。 以前正常吃饭、生活,后来只要一吃东西就忍不住呕吐,胃口越来越差,身体也越来越虚弱。 可即便这样,她还是咬牙坚持上课,不想耽误学生的课程。 每天早上,张女士都要经历一番痛苦的挣扎。还没踏进学校大门,她的情绪就先绷不住了。 为了能强撑着走进教室、站上讲台,张女士只能在校外偷偷躲起来哭一场,把委屈、压力和恐惧全都发泄出来。 等情绪稍微平复一点,再擦干眼泪,装作没事人一样走进学校。 这样的日子,她熬了一天又一天。 春节假期结束返校后,张女士的精神和身体都到了极限。 面对依旧调皮捣蛋、毫无改变的男生,再加上堆积已久的压力,她彻底崩溃了,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硬撑。 看着乱糟糟的课堂,想到自己日夜煎熬的状态,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硬扛下去了。 在家人的劝说下,张女士放下工作,来到医院就诊。 医生听完她的情况,又做了详细检查,最终诊断她得的是情志病,中医上叫作“脏躁”。这种病不是身体器官出了问题,而是长期精神紧张、压力过大、情绪焦虑引发的身心问题。 因为长期被学生困扰,又找不到解决办法,负面情绪越积越多,才导致她体重骤降、进食呕吐、情绪失控。 确诊后,张女士开始接受系统治疗,医生为她制定了心理疏导、物理治疗和中药调理相结合的方案。 在专业的帮助和充分的休息下,她紧绷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不再被恐惧和焦虑包围,情绪也逐渐平稳。 看到这一幕,不少人都特别心疼张女士,纷纷感叹:现在的老师真的太难了!既要教好书,又要管好复杂的学生,还要面对各种约束,稍有不慎就身心俱疲。 大家也希望,调皮学生的问题能得到更多重视,让认真负责的老师,能少受一点委屈,多一份安心。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本案中,男生长期不服从管理、课堂搞怪、骚扰同学,属于故意扰乱课堂秩序、不服从教育管理,教师依法有权当场制止、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实施合规教育惩戒。 女教师长期不敢管、不愿管,并非法律不允许,而是对惩戒边界存在顾虑。 该规则明确赋予教师管教权,合法适度的管理不属于体罚或违规,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履职,避免教师因怕担责而陷入精神内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学生长期扰乱课堂、持续侵害教师心理健康,导致教师体重骤降、进食呕吐、情绪崩溃,已构成民事权益损害。 未成年学生侵权,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教育从来不是老师一个人的事,家长未履行家庭教育与监护义务,这才是矛盾长期激化的重要原因。 张女士可就身心健康损害,依法向学生监护人主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非独自承受压力。



用户10xxx55
这个老师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