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华北解放区一处操场,人山人海,公审大会的主角,是冀中军区参谋长黄寿发,谁也没想到,这位戎马多年、战功赫赫的将领,最终竟然要以“杀害妻子”的罪名,被执行枪决。 黄寿发出身贫苦,小时候给地主放牛、做泥工,1929年参加革命,从普通战士一步步做到团长、师参谋长。 抗战时期,他协助杨成武指挥过不少战斗,黄土岭战斗大家都听过,击毙了日军将领阿部规秀,这里面也有黄寿发的功劳。 杨成武生病时,他还代理指挥,顶住了日军的“百日大扫荡”,冀中军区司令员孙毅,也夸他会打仗,说打仗的事他能直接向聂荣臻汇报。 可就是这样一位能征善战的将领,终究栽在了自己手里。 黄寿发的妻子叫何茵,是冀中军区的电台指导员,两人经人介绍结婚,后来有了一个女儿,何茵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不回家,就找了个保姆照顾孩子。 久而久之,黄寿发和保姆产生了不正当关系,这事被何茵发现了,何茵当时已经怀了孕,气得上前打了黄寿发,还说要去军区告发他。 黄寿发慌了,他怕事情闹大,毁了自己的前程,他先找警卫员,让警卫员帮他杀掉何茵,警卫员拒绝了,软的硬的都不行,黄寿发就决定自己动手。 1947年大年初二,何茵要去电台值夜班,黄寿发故意和她吵架,趁她不注意,掏出手枪连开三枪,何茵当场死亡,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保住。 杀人后,黄寿发把枪塞到何茵手里,伪造了自杀的现场,他还装作不知情,哭着赶回家,演技做得十足,可司令员孙毅查看现场时,发现何茵的枪伤不像自杀造成的。 保卫科展开调查,一开始黄寿发死不承认,直到警卫员站出来,说出了黄寿发曾让他杀人的事,证据确凿,黄寿发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杀了妻子。 案子拖了一年多,大家对怎么处置黄寿发有分歧,最后,聂荣臻把这事汇报给了毛泽东,毛泽东批示,黄寿发问题不能原谅,要处决。 1948年5月,华北军区军法处在阜平县,对黄寿发执行了枪决,公审那天,人山人海,大家看着这位曾经的猛将,没人同情,只有惋惜。 黄寿发打仗有本事,立过不少功,可他忘了军纪国法,为了自己的私欲,亲手杀了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 这世上没有特殊人物,不管你职位多高、功劳多大,触犯法律,就得付出代价。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