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高烧40度,爸爸醉驾送医,结果被判刑!”这起发生在四川攀枝花的案件,最近在网上吵翻了天。一边是父亲为救孩子铤而走险的绝望,一边是法律对酒驾“零容忍”的铁律,到底谁对谁错? “法官,我知道错了,但当时孩子烧到40度,浑身抽搐,我实在没办法啊!”四川攀枝花的法庭上,男子李某红着眼圈辩解。不久前,他的孩子突发高烧,情急之下,喝了酒的他驾车送医,虽及时救了孩子,却因醉驾被判刑。这起案件在网上引发热议:一边是父亲救子的本能,一边是法律对酒驾的“零容忍”,到底该怎么看? 事情发生在去年冬天。李某和朋友聚餐喝了半斤白酒,晚上10点多回家,发现3岁的儿子脸蛋通红,浑身滚烫。他赶紧找体温计一量,40度!孩子开始哭闹、抽搐,意识都有些模糊。 “当时是半夜,村里离镇上医院有15公里,我给村医打电话,他说情况太危险,让赶紧送镇医院。”李某说,他想找邻居帮忙,可村里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剩下的都是老人,没人会开车。打120?镇上救护车要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孩子的情况根本等不起。 看着儿子难受的样子,李某脑子一热,抱着孩子就上了车。他凭着酒劲开了20分钟,快到医院时被交警拦下,酒精检测显示血液酒精浓度远超醉驾标准。最终,孩子因送医及时脱离危险,李某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网友分成两派。支持李某的人觉得:“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他是为了救孩子,不是故意酒驾,判得太严了。”反对者则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醉驾就是醉驾,要是开在路上出了事故,害的可能是更多人。” 其实,类似的两难案例并不少见。去年江苏就有位父亲,孩子被烫伤急需送医,他无证驾驶被查,交警最终先开车送孩子去医院,再对其处罚。有网友建议:“遇到这种紧急情况,能不能有更灵活的处理方式?比如交警护送、协调救护车加急等。” 法律界人士解释,醉驾入刑的目的是遏制危险驾驶行为,保护公众安全,即使是紧急情况,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但从情理上,法院已考虑到李某的救子初衷,判处了较轻的刑罚。 这起案件最让人揪心的,是父亲面临的“绝境选择”:不送医,孩子可能有危险;醉驾送医,自己可能违法。就像网友说的:“我们该讨论的,不是责怪父亲或法律,而是如何让这样的两难少一些——比如完善农村急救体系,让紧急情况下有更多靠谱的选择。” 李某在判决后说:“我不怪法律,只怪自己当时太冲动,应该再想想别的办法。”或许,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情急之下更要保持冷静,而社会也该为“紧急时刻”多准备些退路,让爱与法能更好地兼顾。 醉驾救子 法律与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