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诗人李绅的诗句“锄禾日当午”,锄禾不是除草,更不是除去禾苗的意思。咋天头条有一作者发文,质疑“锄禾日当午“的诗句,说是诗作者用错了词,还不知天高地厚地要改锄禾为锄草。其理由是:锄乃除去的意思,除去禾苗哪还有庄稼。甚至还有其它人不理解农民为何要在日当午锄禾,他们不知道午时太阳最热吗? 李绅六岁那年,父亲去世,家里日子一下子紧巴巴的。他跟着母亲迁到润州无锡,那儿田多水足,乡下风光不错。可母亲九岁时也走了,李绅成了孤儿,靠亲戚帮衬过活。他个头矮小,乡里人叫他“短李”,日子清贫,但他没闲着,早早开始读书。 十五岁时,李绅在无锡惠山寺附近租房念书,那地方安静,适合钻研。他埋头苦读古籍,闲时还去乡间转转,看农人种地收庄稼,那些场景让他对民生有了切身感受。元和元年,他27岁,进京赶考,中了进士,从此步入官场。 李绅先补国子助教,教书育人。他和元稹、白居易交好,三人一起推动新乐府运动,主张诗要接地气,写老百姓的苦乐。李绅早年写过二十首新乐府,可惜没全传下来。他当地方刺史时,常去乡村巡视,看到农人顶着太阳干活,那辛劳让他写下《悯农》诗。 现在说说那首诗。昨天头条上有个作者发文,质疑李绅的“锄禾日当午”,说作者词用错了,该改成“锄草”。理由是“锄”就是除去的意思,除掉禾苗,庄稼还怎么长?还有人纳闷,为什么要在正午锄禾,那时候太阳最毒,不怕热坏了?这看法太表面了。 其实,懂农活的人都知道,“锄禾”不是除禾苗,也不是单纯除草,而是指松土保墒。唐代北方多旱地,春天种下粟米,遇上大旱,禾苗就蔫了。那时没现代灌溉,只能靠锄地救急。天气热,土里水分蒸发快,农人就用锄头翻松表土,断掉毛细管,让地下水不那么快跑掉。这样禾苗能多熬几天,等雨来。 太阳越大,蒸发越猛,农人越得抓紧锄,一遍不行就两遍三遍。这就是为什么选日当午干活,不是自找苦吃,而是迫不得已。李绅见过这些,他用“锄禾”就是准的,禾指粟米,古时北方主粮。诗流传千年,小孩都背,没文人挑刺过。 这质疑忽略了历史背景。唐时农业靠天吃饭,北方种粟,锄地是常见活计。许慎的《说文解字》里,禾就是嘉谷,指粟。诗前半首“春种一粒粟”,也点明是粟米。改成“锄草”就变味了,不合农事实情。 李绅的诗不光写苦,还提醒人珍惜粮食。汗滴禾下土,盘中餐粒粒辛苦,这话接地气,教育后人别浪费。我们现在生活好,更得记着劳动人民的贡献。 而李绅仕途继续上升。穆宗时,他当翰林学士,管朝政。长庆元年,因党争被贬江州刺史,又转端州司马。那几年,他在贬地修水利,减税,帮当地百姓过上好日子,端州人感激他。 大和元年,李绅回朝,当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他管政务四年,卷入牛李党争,属李党。党争激烈,他站队李德裕一方,对牛党不客气。 开成五年,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管扬州等地。他处理地方事,巡视街巷,管得严。但晚年变了,生活奢靡,一顿饭用数百贯钱,吃掉好多鸡鸭。百姓不满,传出怨言。他没保持早年俭朴,作风遭批评。 会昌五年,李绅审吴湘案。吴湘是江都县尉,被举报贪污抢民女。李绅下令处决,没仔细查。案子有争议,吴家上诉,他没理,坚持原判。这事后来证明是冤案。 会昌六年七月,李绅在扬州去世,享年75岁。朝廷赠太尉,谥文肃。他的诗集留四卷,影响大,教人尊重劳动。 李绅死后一年,吴湘案重审,证实冤枉。朝廷削他三官,子孙禁入仕。这事让他名声受损。但他的诗还是流传,提醒人农事艰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