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褚时健在云南省高院,做最后的陈述:“说我受贿3630万人民币、100万港币、30万美元,我不认,我没有拿那些钱;说我违规收入400万,这个我承认,这是17年来累计多发的奖金,这个是我的错,无论怎么判我都认。” 褚时健1928年生于云南华宁县农村,父亲早逝,少年时就靠酿酒、捕鱼撑起家里,酿酒时他摸索规律,出酒率比别人高,早早显露出会琢磨、能吃苦的性子。 1949年他投笔从戎,后来转做地方干部,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到农场和糖厂改造。在亏损严重的曼蚌糖厂,他盯紧生产细节逐一改进,一年就实现扭亏为盈,在那里待了16年,慢慢找准了企业经营的路子。 1979年,51岁的褚时健摘掉“右派”帽子,接手了濒临倒闭的玉溪卷烟厂。当时厂子破败不堪,产品没人要,他带烟去广州换外汇券,递出去的香烟都被人扔在地上。 憋着一股劲,他先贷款261万引进英国先进卷接机,又盯着原料问题,绕开烟草公司直接对接烟农,建烟草基地,给烟农补化肥、修水利,把烟田变成厂子的“第一车间”。后来他又推动烟草公司、卷烟厂、专卖局“三合一”管理,签下高额利税军令状,硬生生把厂子拉了起来。 1987年起,玉溪卷烟厂跃居行业第一,红塔山品牌火遍全国,连广东人衣兜里的万宝路都换成了红塔山。1991年红塔山单品牌利税25.5亿元,1993年涨到45亿元,还创汇1.5亿美元。到1997年,褚时健执掌烟厂17年,累计为国家创造利税991亿,红塔山品牌价值超400亿,他也成了家喻户晓的“烟草大王”。 可功劳背后,是收入分配的落差。90年代国企经营者薪酬制度不完善,哪怕是深圳这样的城市,也才刚试行经营者工资与企业利润挂钩,全国多数地方还没有明确标准。褚时健带领厂子创造千亿利税,个人合法收入却很低,厂里觉得他功劳大,就逐年多发了些奖金,17年累计下来有400万,这部分没有合规审批流程,属于违规,但绝非主动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这也是他不认3630万人民币、100万港币、30万美元受贿指控的原因。当时褚时健手握香烟批条权,调拨价和批发价价差大,不少人想走关系拿批条,但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从中牟利。他清楚违规发奖金和受贿的区别,前者是制度漏洞下的不当收益,后者是主动贪腐,所以才会态度坚决地分清界限。 1999年他被判无期徒刑,后来因糖尿病保外就医,70多岁还在哀牢山承包2400亩荒山种橙,靠工业化模式种出“褚橙”,再度逆袭成“橙王”。 他的争议,本质是改革开放初期国企改革的缩影,经营者有多大权力、该拿多少报酬,制度还没理顺。褚时健认下400万的错,是承认程序违规;不认受贿,是守住底线,这份陈述里,藏着他对自己一生功过的清醒认知,也映着那个时代的制度痛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