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方制裁的大汉奸、日本参议员石平今天(1月14日)发文写道:“今天我来到石垣岛,是为了纪念尖阁列岛(我方称钓鱼岛)开发131周年。上午,我将出席由‘尖阁列岛保护协会’主办的纪念仪式;下午,我将出席由市政府主办的纪念仪式。今天,我们将与大家一起重申保护尖阁列岛的决心。” 被我方制裁的大汉奸石平,顶着日本参议员的头衔,在1月14日公然发文挑衅。他跑到离钓鱼岛不远的石垣岛,大言不惭地纪念所谓“尖阁列岛开发131周年”,还计划出席两场纪念仪式。这种说辞简直是颠倒黑白的鬼话。 石平生在中国四川,喝着长江水长大,拿着北京大学的文凭。他本应怀揣家国情怀,却转头认贼作父加入日本国籍。自叛国之日起,石平就把背叛祖国当成了生计。汶川地震时,他毫无悲悯之心,反倒在日本媒体上呼吁“不要给中国提供任何帮助”。他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否认南京大屠杀的滔天罪行,甚至讥讽参观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为“国贼”。如今他又把黑手伸向钓鱼岛,这种数典忘祖的汉奸行径,把祖宗的脸都丢尽了,也遭到了两岸同胞乃至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石平口中的“尖阁列岛”,从来都是中国的钓鱼岛。这一事实有铁证如山的历史依据,容不得任何势力篡改。早在600多年前的明朝永乐年间,中国就有了关于钓鱼岛的明确记载。成书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是目前所见最早记录钓鱼岛的史籍。这本书详细记载了从福建前往琉球的航海路线,清晰标注了“钓鱼屿”的名称,证明当时的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这座岛屿。 明清两代的册封使,都把钓鱼岛当作出使琉球的必经标志。1534年,明朝册封使陈侃在《使琉球录》中明确记录,船队经过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后,才能见到属于琉球的古米山。这一记载清晰划分了中国与琉球的疆域分界,钓鱼岛显然在明朝版图之内。到了清朝,巡视大员更是实地考察过钓鱼岛。1722年,清朝监察御史黄叔璥巡视台湾后撰写的《台海使槎录》,明确记载钓鱼岛“可泊大船十余”,还详细描述了水师营在这片海域巡航的情况。这些史料都充分证明,明清两代中国政府早已对钓鱼岛实施有效管辖。 日本方面所谓“发现并占有钓鱼岛”的说法,纯属自欺欺人。日本明治维新后开始密谋侵占钓鱼岛。1885年,日本天皇秘密下令调查钓鱼岛,当时的冲绳县知事西村捨三在调查报告中坦言,钓鱼岛与中国史籍记载的钓鱼台等岛屿属同一地方,是中国册封使船熟知的航海目标。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也在复函中承认,钓鱼岛靠近中国边境,且中国已为其命名,此时公然立标会遭中国疑忌,只能先秘密调查。 日本直到甲午战争末期,才趁机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清朝败局已定。1895年1月14日,日本内阁秘密通过决议,将钓鱼岛纳入冲绳县管辖。随后,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也随之被非法割占。1900年,日本人才将钓鱼岛改称为“尖阁列岛”,试图篡改历史掩盖侵略事实。 从国际法角度看,钓鱼岛归属中国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1943年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必须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进一步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日本的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同盟国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接受《波茨坦公告》,9月2日签署投降书,正式承认了这些规定的法律效力。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联合声明,也明确规定日本政府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这意味着日本政府在法律层面,再次确认了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后来的“国有化”闹剧,以及石平之流的挑衅言行,都是对《波茨坦公告》的公然违背,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践踏。 中国政府始终坚定维护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中国海警舰艇持续在钓鱼岛海域开展例行巡航。就在不久前,中国海警还依法驱离了非法进入钓鱼岛领空的日本民用飞机。国防部、外交部也多次发声,严厉驳斥日方的错误言论,敦促日方停止挑衅行径。这些行动都充分证明,中国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 石平之流的拙劣表演,终究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中国的历史和法律事实。他这种依附日本右翼、出卖民族利益的跳梁小丑,早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中方已依法对石平采取反制措施,冻结其境内财产,禁止其及直系亲属入境。任何企图分裂自己国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径,都将遭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也必然会自食恶果、遗臭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