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麒元老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如果一个国家的核心决策者的家属、资产都在国外,这个核心决策者就不可能全心全意为这个国家的利益考虑! 这话听着尖锐,却戳中了权力监督的核心逻辑。卢麒元老师可不是空谈理论的学者,他有过财政部的工作经历,深耕金融投资领域数十年,见过太多资本跨境流动背后的利益博弈 。 他的观点不是否定全球化时代的资产配置自由,而是直指核心决策权的特殊性——手握国计民生的关键权力,自身利益却与国家发展解绑,决策时难免会陷入利益冲突的困境。 现实中还真有活生生的例子。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原董事长彭旭峰,在任时手握城市基建的核心权力,却早已把妻儿和资产悄悄转移到了境外。 他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近2.4亿元,妻子通过地下钱庄将4300多万元赃款转移出去,在澳大利亚、塞浦路斯等地购置了5处房产,还持有巨额国债和基金 。 这样的决策者,心里装的哪里是城市交通的完善和民众的出行安全?他推动的工程招标、设备采购,不过是为境外的资产版图添砖加瓦。 直到东窗事发前,他和妻子先后逃匿,留下的却是被利益输送掏空的工程项目和纳税人的血汗钱。 还有被称为“金融裸官”的中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更早之前就把妻儿移居加拿大,自己孤身留在国内“敛财”。他伙同他人伪造印鉴、偷换支票,挪用8亿多元公款,导致26家单位的存款“人间蒸发” 。 当法院要求划转涉案资金时,他立刻逃到加拿大,靠着隐匿身份苟活,直到一场交通事故才暴露行踪。 这些案例反复证明,当决策者的“后路”铺在国外,国家利益就可能成为他们变现的筹码,民众的信任也会被当作换取私利的工具。 有人或许会说,全球化时代,资产和家属在国外很正常。但核心决策者的身份完全不同,他们的每一个决策都可能影响千万人的生计、行业的发展甚至国家的未来走向。 刑法早就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也要求如实申报配偶子女的境外存款和投资情况 。 这些规定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为权力套上“安全锁”——只有让决策者的利益与国家利益深度绑定,他们才能在决策时毫无后顾之忧地站在国家和民众的立场上。 这些年国家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就是最好的回应。从“天网行动”到常态化的防逃机制,国家监察委员会不仅能追捕逃匿境外的腐败分子,还能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冻结、追缴境外赃款 。 内蒙古原副秘书长武志忠、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等落马官员,都因隐瞒境外存款罪受到严惩 ,这背后正是对“权力与利益绑定”原则的坚守。 新疆阿勒泰地区早就试行干部财产公开申报,千余名县处级和实权科级干部的财产情况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这样的制度设计,就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决策者的利益归属一目了然。 其实,民众担心的从来不是资产是否跨境,而是权力是否被私利裹挟。核心决策者的责任,是守护国家的发展根基和民众的根本利益。 当他们的家人在国内生活、资产在境内配置,才能真正感同身受国家发展的冷暖,体会民众生活的酸甜。 那些真正为国家鞠躬尽瘁的领导者,无一不是把根深深扎在这片土地上,把家人的幸福、个人的理想与国家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 权力越大,约束就该越严。卢麒元老师的观点,本质上是呼吁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让核心决策权始终与国家利益同频共振。 只有让决策者的利益无法脱离国家发展而存在,让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都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守住权力的底线,赢得民众的信任。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