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网约车司机为了送断肢乘客去医院,跟着警车闯红灯,结果路口撞上了正常行

雷雷说趣 2026-01-13 00:52:13

浙江杭州,一网约车司机为了送断肢乘客去医院,跟着警车闯红灯,结果路口撞上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结果司机被认定全责。司机认为是交警让他闯红灯的,所以申请了复核,但结果依然是全责。司机感到十分委屈,自己好心救人加上听了交警指挥,为什么出了事却要他一个人承担?(来源:大江网) 据悉,事发当天下午,网约车司机蔡师傅接到一单,要送乘客去医院。在到达上车地点后,三名乘客立即拉开车门,焦急地让蔡师傅一定要快。 蔡师傅无意间瞥了下后座,发现一位小伙子脸色煞白,右手裹着塑料袋,袋子上满是鲜血,袋子里装的是断掉的手指。 其中一名乘客上车后,立即催促蔡师傅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 蔡师傅十分慌张,涉事路段本来就十分拥堵,还要以最快速度,这有点太为难了。不过,蔡师傅还是加大了油门,希望能找到交警开通绿色服务。 没想到在行驶1公里后,蔡师傅看到了路边有交警在执勤,于是立即将车停到警车旁,然后与乘客一起向交警解释了下。 交警确认车上有伤者后,立即联系了上级寻求帮助,在得到指示后,交警要求蔡师傅跟紧了,警车会在前面开道。 之后,蔡师傅和乘客上车,然后直接跟了上去。可没想到蔡师傅才开出几百米远,在一个红灯路口,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给撞了。 对于此次事故,交警队认定是蔡师傅违反了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所以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蔡师傅自然不服,认为自己是好心救人,而且是交警让他跟着的,所以自己应当无责才对。而且因为这一撞,不仅车坏了,还耽误了40多天的生意。 因此,蔡师傅申请了复核,要求交警队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可一个多月后,复核的结果让蔡师傅彻底寒了心。复核的内容大致的意思是,虽然有警车在前方开道,但蔡师傅仍要注意路口情况。 事后,交警队也认为蔡师傅确实是做好人好事,所以不能寒了他的心,于是准备给蔡师傅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蔡师傅不愿意,自己的车被撞坏了要修,虽然有保险公司赔偿,但来年保费肯定会涨,更重要的是,车辆维修导致收入骤减。 蔡师傅明确表示不需要一个虚名,只要公平公正对待。 那蔡师傅到底该不该承担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红灯就是禁行令,作为驾驶员应当都知道。但在特殊情况下,的确可以合法的闯红灯行驶,而蔡师傅当时遇到的情况,就是这个特殊情况,因为有交警的指示。 那是不是交警让蔡师傅闯红灯,蔡师傅就可以不顾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了呢? 这自然是不行的,毕竟蔡师傅的车是网约车,而不是特种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从上述规定来看,特种车辆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而且需要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闯红灯行驶。 既然特种车辆都要确保安全,那蔡师傅的车并非特种车辆,而且蔡师傅跟车也没有确保安全。 因此,此次交通事故的确是蔡师傅未避让正常行驶车辆所致,所以蔡师傅还是有责任的。 有人认为,蔡师傅的行为应该算是紧急避险。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从本次事件来看,如果要说谁引起了险情的发生,这肯定不是交警,交警开车引导没有错。 正常行驶的私家车也肯定没错,他没有撞警车,而他又不知道蔡师傅的车是干嘛的,自然不能归责于私家车车主,最后这险情的引发者自然蔡师傅自己了。 因此,蔡师傅的确应当适当的承担民事责任。 不过,蔡师傅是为了做好事,作为受益者的受伤乘客,其应当予以相应的补偿。 最后,有人还是认为,哪怕申请到了见义勇为称号,拿到了奖金,哪怕受伤的乘客予以了补偿,但蔡师傅的误工费、修车费可并不少,如果都让他自己扛,显然不太公平。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0 阅读:69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