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在话, 如果我是胡女士的话,在听到宣判结果的时候 我一定会做一件事 就是把抗诉申请攥得更紧些,让每一页纸都带着决心。 儿子儿媳带着刚满周岁的孙子去吃晚饭,过马路时被撞没了。廖某宇为了和女友吵架泄愤,把车开到129公里每小时,撞完人不道歉,家属还说撞人是天灾,我们揪着不放是人祸,甚至想用80万买三条命,这种话比撞车的疼更扎心。 老两口现在守着儿子的新房,看着孙子的小衣服小玩具,整宿整宿睡不着,靠安眠药才能眯一两个小时。可就算再难,也得为儿孙讨个公道,余生都要抗诉到底。 网友们表示 曾经看过一个视频,德国一位母亲对不公正的判决,在法庭上当场掏枪击毙了凶手,最后却得到全国人民的谅解。对待恶意的歹徒,无须硬套法律,必须顶格处理,自首情节不足以免死。又比如,某人故意杀了几个人,然后去自首,不判死刑,能说过去吗? - 间接故意的认定:律师认为,在限速40km/h路段飙至约129km/h(超3倍),节假日晚高峰、城市主干道,属高度危险行为;所谓避让因车速过快无实质效果,且放任不特定人死亡的主观恶性极大,与直接故意的危害程度差异被低估。 - 自首从宽的适用:刑法规定自首是可以从轻而非应当从轻;本案无赔偿、无谅解、无悔罪表现,从轻幅度与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不匹配,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社会危害性与民意:闹市区高速飙车致灭门,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对"三条人命换死缓"的判决难以接受,认为未体现对生命权的充分保护与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惩。 129码的恶意,家属凉薄的话语,80万想买断三条命,每一件事都扎得人心疼,老两口的抗诉,是父母最本能也最坚定的守护 为胡女士的坚守泪目!明知前路难还咬牙扛,如今宣判结果给了交代,也让我们看到:坚守底线,正义从不会缺席~ 残忍至极!令人发指!丧尽天良!他应该能够遇见他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放纵!家属公然藐视法庭,还要当庭打对方律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没有威慑力。类似的行为不会减少。。全国人民都在盯着的。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