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脑回路?”贵州贵阳,熟客上门“豪购”4台苹果手机,交货后借口女友洗澡溜之大吉。老板苦等收到短信:“对不住了兄弟……”网友:在这个监控遍地都是的年代,这些偷东西的都是啥心理,你偷个饮料人家可能不管你,你偷手机能不逮你嘛?
小付开了一家手机店,平时靠诚信和回头客维持生意。陈某是他店里的“老面孔”,之前买过几部手机,彼此也算熟悉。
这天,陈某一进门就出手阔绰,一口气挑了两台iPhone 17 Pro Max、一台17 Pro、一台16 Pro Max,总价高达39200元。
但陈某提出把手机送到附近酒店,让女友看看颜色和型号。”
这要求听起来合情合理,情侣一起选手机嘛,很正常。而且这么大一单,小付自然爽快答应了。
就这样,小付打包好四部崭新手机,亲自送到酒店。到了一楼,他打电话问陈某房间号,准备送上楼。
可陈某却说:“我女友正在洗澡,不方便开门,我下来拿吧。”
小付没多想,就在大堂把手机交给了陈某。眼看着对方走进电梯上楼,他还以为这单稳了。
几分钟后,陈某发来消息:“手机没问题,全要了!你上来三楼,我给你现金。”
小付信以为真,兴冲冲坐电梯上了三楼。可他在走廊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人影。打电话不接,敲门没人应。整整两个小时,他像个傻子一样在空荡荡的楼层来回徘徊。
最后,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跳出来:“对不住了兄弟……”
小付这才如梦初醒——自己被“熟客”设局骗了!
可是他再打过去,电话已关机。四部顶配iPhone,近四万元血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
万幸的是,店里有监控拍下陈某选机的全过程,酒店走廊和电梯也有清晰录像。目前警方已介入,抓捕到陈某只是时间问题。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陈某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虽然双方看似存在“买卖合意”,但陈某自始无履约意愿,其行为属于以订立合同为幌子实施诈骗,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应以诈骗罪论处,而非普通违约。
本案金额为 39,200元,依法应在3-10年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陈某用一句轻佻的“对不住了兄弟”,试图把一场精心策划的盗窃包装成“临时起意的抱歉”。可四万元不是一顿饭钱,信任也不是可以随意透支的信用卡。
对那些心存侥幸的“陈某们”只想说一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
同时,这件事给所有小商户提了个醒:再熟的客户,大额交易也必须走正规流程——当场验资、当面结清、拒绝“送上门验货”这类模糊操作。 善良要有牙齿,信任要有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