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换三条命,这公平二字到底该怎么写? 20岁的年纪,一时冲动把油门踩到底,就碾碎了一个完整的家, 连358天的婴儿都没放过。受害者父母喊冤400多天,熬出了精神抑郁, 等来的却是凶手35岁就能重获自由、娶妻生子的结局。 法律有量刑边界,但生命没有等价替换。凶手用十几年牢狱换往后几十年人生, 而逝去的一家三口,永远停在了那个悲剧瞬间,连长大的机会都没有。 真正的公平,不该只是冰冷的法条裁量,更该对得起受害者家属流干的眼泪。 当犯错的成本远低于生命的重量,这样的判决到底是惩戒还是纵容? 你觉得什么样的结果才算真正的公道?

一天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