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油门下去,三条人命没了。”这句话,成了景德镇那条闹市区街头最沉重的注脚。肇事小伙廖某宇刚满二十,开着白色特斯拉,载着女朋友,本来只是普通的一个傍晚,却因为一场吵架,把全城的心都揪了起来。限速四十的昌江大道,他把车速飙到一百二十九,像脱缰的野马,直直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爸爸抱着不到周岁的儿子,妈妈紧跟在旁边,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三口人瞬间被掀翻,婴儿当场没了呼吸,爸妈送医也救不回来,路边的行人全都看呆,尖叫声盖过了刹车声。 事后大家才知道,车速狂飙的十四秒里,女朋友一直在旁边哭喊“慢点!前面有人!”可廖某宇像没听见,油门踩到底,直到撞人那一刻才猛踩刹车,可一切都晚了。警察赶到时,他蹲在路边,嘴里只会重复“我没想到会这样”,但监控、行车记录仪、同车人证词,全部指向一个事实:他明知闹市人多,却拿超速泄愤,公共安全在他眼里成了空气。 案子一到法院,争议炸开了锅。律师团掰扯最狠的是“罪名”——交通肇事,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别小看这几个字,前者是过失,后者是故意,直接决定要不要掉脑袋。廖某宇一方咬定“我只是开快车,没想要撞人”,检方却拿出证据:他熟悉这段路,知道节假日人流密集,女朋友多次提醒仍加速,主观上对危险就是“放任”。法官最终采纳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为其超速行为本身就是对不特定公众“开火”,死三人属“情节特别恶劣”。 判决那天,法庭里座无虚席。受害老人坐在原告席,头发一夜花白,手里攥着孙子的玩具,一句话不说,只是盯着被告席。法警宣读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全场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廖某宇腿一软,被扶了下去,他爸妈哭着要给受害家属下跪,想以八十万赔偿换谅解,被一句“我们不要钱,只要公道”顶了回去。走出法院,外婆级的听众都在抹泪:“一条道几十秒,三条命一辈子,孩子还不会叫爸爸就没了,这口气谁能咽?” 死缓不是终点,只是法律的逗号。受害家属已表示要申请抗诉,希望改判立即执行;而廖某宇还有两年“考察期”,表现好就可能改无期,活下来的机会仍在。街头的花束渐渐凋谢,围观的人群散去,可斑马线前的刹车痕依旧清晰。它提醒每一个路过的司机:车是工具,不是武器,情绪上头那一秒,可能就是别人一家子的末日。绿灯亮起时,踩油门前先问问自己的心:这一脚,是不是值得拿命去换?景德镇肇事案 景德镇车祸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