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男子重病,慷慨地对妻子说:“我死后你改嫁或守寡,你来决定,你说说自己的心意吧。”妻子说:“家里没粮,你死了我供不起,怎么守寡?”男子怨恨地抓着妻子的胳膊说:你好残忍!然后咽气了。 这一幕在民间笔记中流传甚广,多见于对晚唐至宋元市井婚姻的议论。 男子名叫薛明志,出身于江南一带商户之家。地方志中常见类似记载:商贾勤劳一生,积财不易,却往往毁在子弟手中。 薛明志少年时随父往返州县,见过市井繁华,却从未真正学过记账、行规与契约。成年后,薛明志把精力放在酒肆、歌楼,账目由家中代管,这在宋代商人家庭并不少见。 薛明志的婚事,也符合当时的社会常态。妻子杨氏出身小商户,通晓柴米价钱。成婚之初,薛明志尚能收敛,但很快旧习复发。 类似情形在《梦粱录》《东京梦华录》中多有描述:富家子弟昼夜宴饮,家中长辈忧惧却无力约束。薛父薛母年老体衰,仍要外出周转生意,久而久之积劳成疾。 史书与笔记中屡屡提到,商旅奔波本就损耗身体,这并非个案。 薛母去世后,薛父在弥留之际处理家产。宋代律例允许将财产交由可信之人代管,尤其在继承人不肖时更为常见。薛父将钱物交给杨氏,本意是保全家业。 这样的做法在《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明确案例,可查可证。问题并未就此结束。薛明志继续索钱,杨氏一面维持日常,一面填补丈夫的无底洞。 钱财耗尽的过程,没有惊天动地,只有日复一日的支出。 后来薛明志病倒,被人从酒席抬回。医者的判断,与宋代医书《太平圣惠方》中关于酒色伤身的论述相合。久饮伤脾,纵欲耗精,病来时往往已无回天之力。 病榻之上,薛明志第一次翻看账簿,意识到自己多年所为的后果。屋外无人探视,屋内只有杨氏煎药守候。 谈及守寡,不能不提当时的伦理压力。自汉以来,妇女守节被视为美德,至宋元更被地方官与士人反复称颂。 但史料同样记录了另一面:贫困寡妇改嫁并不违法,只是舆论苛刻。杨氏的回答,出自现实而非冷酷。没有粮食,守节只是空谈。 《宋会要》中明确记载,地方官府并不承担寡妇生活供给。 薛明志临终的愤怒,夹杂着悔恨与不甘。人到绝境才回头,在史书中并不少见。《旧唐书》中就有类似评语:“悔之晚矣,终无补于事。” 屋内那句质问,成了薛明志一生的收束。杨氏随后借钱安葬,离开旧宅,改嫁他乡,这种选择在当时并不罕见,也未触犯律法。 有人后来评说这段往事,用了一句话流传至今:“人若不自持,万贯亦如浮沙。”这是无数真实家庭的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