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警方火了。 原因是一个外卖小哥的车被偷了,他去报警。警方找到偷车贼后,偷车贼说他看着车好就骑出去逛了一圈。然后他就把车扔在路边了。 帽子叔叔就对外卖小哥说,这不算是偷窃,因为他没有私下买卖你的车,这就是偷用。只能口头教育。 法律讲“非法占有目的”没毛病,但执法不能只抠条文啊!外卖小哥的车是谋生工具,耽误接单的误工费、找车的折腾,这些损失难道就不算事儿? 拔钥匙这个动作多关键啊,分明是让车主彻底失控,这哪是单纯“盗用”那么简单。 法律要严谨,但更要贴合生活,不能让守法者受委屈,违法者轻飘飘过关。 真正的公平,是既守住法律底线,又能给普通人撑腰。警方完全可以多走一步,督促对方赔偿损失,而不是把难题丢给受害者。 你觉得这种“觉得好看就骑走”的行为该怎么处置才合理?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