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近日,北京,一69岁老太为了图方便,直接将生活垃圾从12楼扔下,结果砸坏了楼下停放的汽车!车主将老太告上法庭,老太却表示当天喝大了,家中还有瘫痪的老伴要照顾,以此来博取同情。法官:有期徒刑6个月! 那天晚上,刘老太家挺热闹。几个老姐妹来家里串门,一顿饭吃到了晚上八九点。 那桌上摆着好几道下酒菜,大家聊得高兴,刘老太也跟着多喝了两杯。 客人散去后,看着满桌狼藉,她心里直发愁。 说起来那袋垃圾可真不少,从12楼下去倒垃圾得等电梯,来回一趟少说十来分钟。 而她望了望阳台外面,夜色中小区静悄悄的。 “就这一回,应该没人看见。”她心里嘀咕着,拎起垃圾袋走向阳台。 当时刘老太的手在阳台栏杆上停顿了一下。 而她不是不知道高空抛物不对,小区物业天天在群里发提醒,电梯里也贴着“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 但那天她喝了酒,脑子一热,心想:“这么晚了,楼下应该没人。” 然而就这一念之差,她手一松,那袋垃圾直直坠向地面。 几秒钟后,楼下传来“砰”的一声巨响,接着是汽车警报器刺耳的鸣叫声。 听到动静的刘老太心里咯噔一下,赶紧缩回身子,关上了阳台门。 她不知道的是,那袋垃圾不偏不倚砸在了一辆白色轿车上。 给人家前挡风玻璃砸出了裂纹,蒜皮和剩菜汤糊满了引擎盖,最恶心的是用过的卫生纸,黏糊糊地贴在车身上。 而车主苏女士第二天一早看到爱车的惨状时,差点气晕过去。 要知道她这车才买了不到半年,平时爱护有加,现在却成了这副模样。 “这谁干的啊?”苏女士又急又气,声音都抖了。 物业调取监控后,很快锁定了刘老太。 根据监控画面显示,前一晚21点17分,一个塑料袋从12楼某个阳台抛出,轨迹正好落在苏女士的车上。 当民警敲开刘老太的家门时,她正给瘫痪在床的老伴喂药。 在看到警察,她手里的药勺“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然后就给刘老太带走了。 庭审那天,刘老太一直在抹眼泪。 她辩解说自己那天喝多了,脑子不清楚,而且家里有瘫痪的老伴需要照顾,请求法院从轻发落。 但法官没有被这些理由打动。 他指出,醉酒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而且刘老太明知家有需要照顾的老伴,却仍然实施高空抛物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 “要是砸中的不是车,而是人,你想想会是什么后果?”法官的话让刘老太哑口无言。 是啊,如果当时正好有人经过,那袋从12楼落下的垃圾完全可能夺走一条生命。 想到这里,刘老太的额头渗出了冷汗。 最终,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刘老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而且同时,她还要赔偿车主苏女士修车的费用。 这个判决让很多人拍手称快。 毕竟,高空抛物不是小事,一个鸡蛋从12楼落下都能砸破头骨,更何况是含有桃核等硬物的垃圾袋。 刘老太的案例也提醒我们,年龄和困难处境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法 在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事说起来挺让人感慨的。 刘老太活了大半辈子,最后却因为一袋垃圾吃了官司。 她家的情况确实特殊:老伴瘫痪在床,需要人照顾,而她自己年近古稀,本该安享晚年。 但这些困难,并不能成为她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 想想也是,我们身边有多少人为了图省事,就从窗户往外扔东西? 小到烟头、纸团,大到饮料瓶、垃圾袋。 这些人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就一次,不会出事”。 但危险往往就发生在那一瞬间。 不要报着侥幸心里。 此案判决后,不少邻居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刘老太可怜,年近七十还要坐牢。 但也有人认为判决公正,高空抛物就该严惩。 其实,法律既有温度,也有力度。 考虑到刘老太的家庭情况,法院已酌情从轻处罚。 但考虑到此类行为的严重危害,判决也必须起到警示作用。 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判决不仅是对刘老太的惩罚,更是对潜在违法者的警告。 它明确告诉所有人:高空抛物不是小事,而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刘老太入狱后,社区为她家组织了帮扶小组,轮流照顾她瘫痪的老伴。 而她自己,也在狱中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 “要是能重来一次,我宁可多走几步路,也不会从楼上扔垃圾。”她在忏悔信中这样写道。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那袋从12楼扔下的垃圾,改变了她晚年的人生轨迹,也给我们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险低而忽之。 法律这杆秤,称得清每一点是非曲直。 当你图一时方便时,法律正在衡量这份“方便”的代价。 主要信源:(《69岁老太高空抛物,楼下车辆被损坏。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千元。》法治进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