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12月22日报道,河南郑州,17岁女孩和17岁男孩认识十几天后,两人确定

韫晓生 2025-12-23 18:18:07

[微风]12月22日报道,河南郑州,17岁女孩和17岁男孩认识十几天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女孩邀请男孩去自己家中居住,说好两人分房睡,可男孩坚持留在女孩房间,跟女孩发生了关系。事发后,女孩报警称男孩侵犯了自己。可男孩母亲却说:是女方主动邀请我儿子去她家居住的,我儿子没有任何暴力行为,两人在电梯里还有亲密行为,女孩是诬告。可法院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信源:爱济南——17岁女孩邀请17岁男孩出游同住,报警称遭受强行发生性关系 法院:男孩获刑2年9个月)   “女方邀请你儿子住家,不代表同意发生性关系!”   2024年8月这场看似普通的生日之约,最终让17岁的小董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也给所有未成年人和家长敲响了警钟。   2024年8月5日,17岁的小董接到女友丽丽的邀请。丽丽说,为了给小董庆祝生日,想约他一起去郑州玩。   还特意提到,自己家没大人,没人管,小董可以直接住她家,分房睡。   小董一听特别开心,立马赶去了郑州。到了丽丽家后,起初一切都按约定来。可到了晚上,小董却坚持要留在丽丽房间,说想多陪她说说话。   丽丽多次劝说,让他回自己房间睡,可小董根本不听,最后还强行和丽丽发生了关系。   事发后,丽丽又害怕又委屈,思来想去还是报了警,称自己被小董侵犯了。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将小董传唤到案。   小董母亲始终觉得儿子没错,她告诉警方,是丽丽主动邀请小董去她家居住的,不是小董主动找上门。   而且小董没有任何暴力行为,既没打丽丽,也没威胁她。   更重要的是,两人在小区电梯里还有拥抱、亲吻的亲密行为,这说明丽丽是自愿的,现在报警就是诬告。   可丽丽的说法完全不同。她承认是自己邀请小董来玩,也承认两人有亲密行为,但这只是情侣间的正常互动。   她明确说了分房睡,从来没同意和小董发生关系。小董坚持留在她房间时,她已经表达了拒绝,只是自己力气小,没能反抗成功。   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不是看有没有暴力胁迫,也不是看两人是什么关系。   哪怕是情侣,哪怕之前有过亲密行为,只要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明确拒绝,男方仍强行实施,就可能构成强奸。   而且同意拥抱、亲吻,不代表同意发生性关系,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   更关键的是,警方在丽丽的陈述里找到了多处细节,还结合了她事发后的反应、聊天记录等,最终认定小董的行为违背了丽丽的意志。   还有个细节很重要,小董案发时17岁,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我国法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一审法院综合所有情况,判决小董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   很多人误以为“情侣间不会构成强奸”,这是大错特错的。现实中,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哪怕是夫妻,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强行发生关系,都可能构成犯罪。   性同意必须是明确、自愿的,而且随时可以撤回,不能用过往的亲密关系来推断当下的同意。   其实小董和丽丽的悲剧,根源在于两人都不懂法律边界。小董以为情侣间发生关系理所当然,无视女方的拒绝;丽丽可能也没意识到,明确的拒绝是保护自己的重要方式。   而小董母亲的认知偏差,更是让事情没能及时止损。   法官也提醒大家,未成年人交往一定要把握好度,明确身体界限和法律底线。家长和学校要加强教育,不仅要教孩子保护自己,也要教孩子尊重他人。   性同意不是模糊的“默认”,而是清晰的“愿意”,任何时候都不能强迫他人做不愿意的事。   现在,小董要在监狱里度过两年多的时光,他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这个案例也给所有未成年人敲响了警钟: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法律的红线,绝对不能碰!

0 阅读:39
韫晓生

韫晓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