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 河南 一男子家中祖传圣旨,被文物局专家借走26年,男子多次讨要却被拒绝,专家,已经捐赠给国家。之后男子一怒之下将文物局告上法庭。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在河南一位农民家中,曾珍藏一道清朝道光年间的圣旨。 这本是家族传承的纪念,却意外引发了一场跨越二十六年的纠纷。 这件私人祖传物品,被当地文物部门以研究为名借走,之后便长期不予归还,最终物主依靠法律才得以索回。 事情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 农民蔡先生家中存有先祖遗留的一道圣旨。 其祖上曾在道光年间为官,此圣旨即为皇帝敕封的凭证,以满汉文字书写并钤有玺印,具有历史价值。 对蔡家而言,它是不可替代的家族记忆与荣誉象征。 当地文物部门专家闻讯后上门查看,确认其为真品,随即提出借回单位进行深入研究,并口头承诺研究完毕即归还。 出于对公家单位的信任和支持文物工作的朴素想法,蔡先生同意了。 当时双方仅凭口头约定,未立任何书面凭证。 然而,圣旨一去便杳无音信。 起初几年,蔡先生耐心等待。 随着时间推移,他开始感到不安,多次前往询问。 工作人员起初以“仍需研究”为由推脱,后来态度渐变,甚至暗示或明示此乃重要文物,应“捐赠”国家予以收藏。 蔡先生对此明确拒绝,坚称这只是出借,要求返还自家祖产。 但他的诉求一再被拖延拒绝。 期间,蔡先生发现圣旨竟曾在公开展览中出现,这加深了他的焦虑与不满。 二十多年光阴流逝,蔡先生已从壮年步入老年。 索回圣旨成了他的心病,他担忧家族信物在自己手中失落。 在多年沟通无果后,他最终选择诉诸法律,将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告上法庭,要求返还祖传圣旨。。 被告方可能主张圣旨属重要文物,应归国家收藏,或试图将当初行为解释为默示捐赠。 蔡先生则坚持认为,这自始至终是基于信任的民事借用关系,自己从未有意放弃所有权,对方长期占用且拒不归还,已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蔡先生确为圣旨合法所有人,其当初交付行为系出于支持研究的借用目的,并无证据表明其有捐赠意愿。 文物部门长期占用且无法提供所有权转移的有效依据,其行为侵害了蔡先生的财产权。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文物部门限期返还圣旨。 这场长达二十六年的拉锯战,终以法律判决画上句号。 当圣旨重回蔡先生手中时,已物是人非,令人感慨。 此案留下诸多思考。 首先,它触及私有财产权与文物保护公共利益的边界。 国家鼓励公民自愿捐赠文物,但前提必须是真正的“自愿”。 任何机构都不能假“文物属于国家”或“公共利益”之名,强行或变相侵占公民合法私产。 其次,它暴露出基层文物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权利意识淡薄等问题。 无论是缺乏规范的借用手续,还是后续处理中的推诿拖延,都反映了对公民物权的不够尊重。 最后,此案彰显了司法作为权利救济最终途径的重要性。 当行政沟通失效时,法律为普通公民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可能。 蔡先生的经历是一个关于普通人如何守护家族记忆、坚持自身权利的故事。 它提醒公共机构,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恪守法律与程序的界限,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财产权。 同时,它也向公众表明,对于属于自身的正当权益,应有坚持的勇气,并知晓可以寻求法律的保障。 这道圣旨的回归,不仅是一件物品的物归原主,更是对法律精神与公民权利的一次确认。 主要信源:(中华网——祖传的圣旨,被专家借走后20年不还,最终将其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