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90年代的老报纸,真是让人心里一惊。 南京博物院的一个保管员,才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居然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倒卖文物搞了整整18万。 那时候的18万是什么概念? 咱们普通人一个月累死累活也就几百块工资,他不吃不喝得干上几十年才能攒够这笔钱。 这简直就是老鼠掉进了米缸里,吃得满嘴流油。 我也纳闷,这么大的博物馆,库房里的宝贝是不是多到数不清了?怎么少一件两件的根本没人对账? 估计那时候内部管理也是松松垮垮,这小伙子指不定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只是那个倒霉被抓的“典型”罢了。 守着金饭碗,却干着挖墙脚的勾当,人性在巨额利益面前,有时候真是经不起一点琢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