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叔令已经指名道姓了! 当年,共有1259件文物,从南京博物院调拨到江苏省文物总店。时任副院长的徐湖平,竟以“院长”名义签了 “拨交省文物商店剔除品书画”。 这份签字绝非简单的行政流程,背后藏着令人震惊的身份迷局。1997 年调拨文物时,徐湖平不仅是南京博物院常务副院长、法定代表人,更是江苏省文物总店的法人代表,双重身份让这场“调拨”充满利益关联的嫌疑。签字不是画圈,是对国家文化遗产的承诺,副院长越权签“院长”之名,本身就是对规则的公然漠视。 1259件文物,绝非小数目,其中包括庞莱臣家族捐赠的137件“虚斋旧藏古画”。按照1986 年《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处置馆藏文物必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专家复核审议,可南博仅靠内部鉴定人员和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就定了性,完全不符合法定程序。这些文物被轻易贴上“剔除品”标签,背后到底是专业失误还是另有隐情? 那件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经文物总店之手以6800元卖出,如今在拍卖市场上估价高达8800 万元。巨大的价格反差,暴露了当年鉴定的草率与处置的荒谬。更讽刺的是,专家鉴定中明明提到“陈鎏题引首真”,一件含明代真迹的文物,怎能被随意划入“剔除品”流入市场? 面对质疑,82岁的徐湖平回应“没经我手”,可签字铁证清晰可辨。作为当时院方核心决策者,文物调拨这类重大事项不可能置身事外。享受着职位赋予的权力,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句“不了解情况”,怎能搪塞掉对1259件文物的监管失职? 国有博物馆的文物不是私人财产,是民族的文化根脉。根据《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即便是退出馆藏的文物,也需建立专项档案报备,且不得随意流入市场。南博将文物调拨给经营性的文物总店,本质上就是违规出售,严重违背了文物保护的核心原则。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早已要求,南博需让庞叔令查验全部捐赠藏品并说明缺失情况。如今江苏省文旅厅已成立专班调查,公众期待的不是模糊其辞的回应,而是彻查到底的决心。每一件文物的去向都该有清晰轨迹,每一次违规操作都该被严肃追责。 文物保护容不得半点敷衍,博物馆的公信力建立在公开透明之上。这场风波不仅关乎1259件文物的命运,更关乎公众对国有文博机构的信任。唯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所有疑点,才能还捐赠者的一片赤诚,守住国家文化遗产的底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