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不仅出轨,还瞒着我向第三者转账,我要求她全部返还!”
“我和他谈恋爱,这是男方自愿赠与的,我不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瞒着妻子累计向 “第三者” 转账,妻子发现后,要求 “第三者” 全部返还赠与的款项,这笔钱能否要回?
李伟(化名)与张敏(化名)于 2024 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李伟与同事陈婷(化名)逐渐发展为婚外情侣关系。2024 年至 2025 年期间,李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先后向陈婷转账累计 21 万余元,其中不乏 5200 元、13140 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张敏在整理家庭账单时偶然发现该情况,认为李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自身权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李伟对陈婷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陈婷返还全部款项。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敏与李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因此李伟名下的财产及双方婚后共同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伟在未取得张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陈婷,该行为不仅侵犯了张敏作为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还违背了婚姻关系中 “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的法定义务,破坏了家庭和谐稳定,与公序良俗原则相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综上,张敏要求陈婷返还全部赠与款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赠与看似是双方自愿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在婚姻关系框架下,配偶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本质上是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也违背了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此类行为不仅会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第三者” 也可能因赠与行为无效而面临款项返还的法律责任。
在当下社会,婚恋关系应建立在诚信、忠诚的基础上,金钱往来更需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原则。若真心相待,应通过合法途径结束原有婚姻关系后再开启新的感情;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通过 “婚外情” 获取不正当利益,否则一旦情感破裂,不仅会面临道德谴责,还可能承担财产返还的法律后果,最终落得 “人财两空” 的结局,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