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名男子到超市买东西,准备付款的时候发生意外,老板娘却突然晕倒不省人事。男子非常害怕立刻就拨打了120,在急救中心的远程指导下,男子给老板娘持续进行15分钟的心脏按压、直到医生赶来。最后老板娘被交给急救医生,得以脱离危险。 12月18日,头条上的一位锐评作者晴天小猪报道了这则新闻。“这就是命吗”,感谢这位男子的出现,他坚守了15分钟,一二三四、不断按压、一直不放弃,终于等到了急救医生的到来。 近日,男子来到一家超市准备购买东西,选好了之后来到前台,准备扫码付钱。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老板娘突然面部开始抽搐,没一会,整个人就倒了下来。 男子见状,本能反应要去拉住她,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扑通”一声,老板娘直接就摔倒在地。 意识到老板娘这是身体不大对,晕厥了过去。但是男子啥也不懂,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男子想到必须立刻拨打120,要尽快挽救老板娘的生命。 电话拨通之后,男子跟远程调度员讲解了老板娘的情况,调度员则开始展开远程指导,让男子先展开急救,急救医生已经在赶来的路上。 “不要紧张,你听我的指导。先去给她做胸部按压。”电话里,传来调度员的声音。男子有些不自信,但是还是按照指导,准备照做。 “双手按压住她的胸口,然后按照1、2、3、4.......这个频率进行按压。这个过程会非常累,但是需要坚持住。救护车马上就要到了。”指导员一步一步的指导,男子则仔细的听着,全都照做,生怕错过任何细节。 就这样,听从指示,男子跪在超市老板娘的身旁,聆听着调度员的规范引导,一直在给老板娘进行心脏按压,前后支撑了有15分钟。 终于,外面响起了救护车的声音,急救医生赶过来,及时将男子给替代下来。因为男子的急救,给急救医生争取到非常可观的时间,经过后续的治疗,老板娘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望着救护车的远去,男子的腿脚有些发软,或许他内心也非常害怕,对于刚刚发生的事情也是心有余悸。可能他在思索,万一刚刚出了岔子,可真够遗憾的。 这件事被曝光到网上,很多网友说:幸亏事发时有人看到,万一晕倒的时候没有人呢,或者晕倒之后没人帮忙,这可都是命啊。 事后,男子的见义勇为的行为也得到了点赞,这15分钟,真的是分秒必争,感谢那双毫不犹豫、不肯放弃的双手,成功拯救回一个生命。 最后,再次给这位救人的大哥点赞,感谢这位充满责任心的好人。 1.男子面对老板娘突然晕厥,如果见死不救、直接离开,此举是否违法呢? 根据《民典法》第1165条规定,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来判定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单纯只是“见死不救”,行为人没有特定义务,不构成违法,但是需要承担道德责任。 如果行为人本身属于医生、或者相关工作人员等具有法定救助职责的人员,则需要依法履行救人义务,否则极有可能构成渎职罪。但是如果仅仅只是普通人群,并没有特别的救助义务,见死不救则不构成违法,不过需要面临道德谴责。 2.男子在急救中心调度员的指导下展开施救,如果没有挽救回女子的性命,是否要担责呢? 根据《民典法》第184条规定,自愿事实紧急救助如果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救行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违反调度员指导的基本急救规范,即使没有施救成功,通常也不需要担责。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自愿施救过程中,由于没有遵循指导员的规范指示,产生了重大过失,存在明显的操作失误导致二次伤害,救助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常自愿救助,并且成功施救,坚持按照指导完成了急救环节,这类行为是会受到肯定和支持的,这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是正能量的表现。 所以,这位男子的行为,是可以得到认可的,临危受命,他并没有选择退缩。我们一起来给他一个大大的赞哦! 看完本案,大家内心都作何感谢呢,欢迎一起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