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狠的间谍,不偷你的情报,也不策反你的人;人家直接在你家里,帮你“立规矩”! 卢麒元教授提议:参与提议和立法的人应该政审,每次参与都要重新政审一次,亲友及本人不能有国外背景或违法记录! 这话可不是空穴来风。 想想看,立法者手里那支笔,划拉一下可能就是千万人的生计。医保报销比例、企业税负轻重、数据安全红线,哪一条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可偏偏有人把这支笔变成了“魔法棒”,点石成金的不是国家利益,而是私人口袋。 某地制定营商条例时,莫名其妙冒出“外资优先拿地”的条款,事后一查,起草专家正和某跨国公司勾着肩膀搞合作;还有地方环保法规,关键污染物指标像被施了隐身术,巧了不是,参与制定的专家正好是排放大户的董事。 这哪是立法,简直是开门揖盗。 更绝的是“旋转门”戏法。今天还在制定行业监管规则,明天就跳槽到被监管企业当顾问,这种欧美玩烂了的套路,现在也想在国内生根发芽。 就像温水煮青蛙,等你感觉水烫了,腿脚早就软了。 十年前某个标准里埋下“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伏笔,当时觉得是和国际接轨,十年后才发现,这些标准全是人家设的围栏,咱们的光伏企业刚跑得快些,就撞上反倾销调查的电网,多少企业直接断了气。 为啥要“次次审”?人心隔肚皮,今天清白不等于明天干净。 沿海城市就有过案例,一位立法专家入职时家底清白,亲属都在国内,三年后却被查出子女悄悄移民,配偶在海外置办了产业,而这位专家正捏着跨境投资法规的笔杆子。 这种“渐进式利益偏移”,就像钝刀子割肉,一次性的政审根本防不住。 说到海外背景,可不是要搞“一刀切”。 有留学经历不是原罪,可怕的是藏着掖着的利益勾连。关键得看是不是“屁股坐歪了”。 好比法官审案要回避亲属关系,立法者制定跨境电商规则,总不能让他夫人当着海外代购公司的股东吧? 卢麒元强调“严查海外资金支持”,瞄准的是那些拿人手软、吃人嘴短的操作。 欧盟搞《数字市场法案》时,也知道把跨国公司挡在起草门外,但照样请懂国际规则的专家献计献策,区别就在“专业经历”和“利益绑定”这条分水岭。 有人嘀咕这么搞太麻烦,怕拖慢立法效率。想想飞行员每次起飞前都得绕机检查三圈,医生每场手术前都得重新消毒器械,立法这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反倒能马虎? 现在技术早不是问题了,某地试点的“履职体检”系统,平时就把资产、亲属关系这些信息动态记录着,需要审查时鼠标一点就能调取复核,既严格又利索。 放眼全球,对立法者“验明正身”早就是常规操作。 美国搞《芯片与科学法案》时,核心起草团个个经过国防背景审查,确保身上没沾海外利益的毛;智利议会定期核查立法者和企业的利益往来;波兰干脆把“利益冲突申报”写进《立法者职业伦理准则》,要求年年更新。 大国博弈早就不止于枪炮和经济,规则制定权才是新战场。 咱们要想让“中国标准”在世界站住脚,自家立法过程的公正透明就是最好的名片。 当然,具体操作还得细琢磨。怎么界定“国外背景”才合理?怎么平衡审查深度和个人隐私?被审查人觉得不公该怎么申诉?这些技术问题都得商量。 但大方向错不了:立法权必须在阳光下运行,握笔的人得时刻记得笔下有财产万千、人命关天。 说到底,卢麒元这番提议就像给国家的规则制定车间装上一套高精度防火墙。 不是不信任谁,而是明白这活儿太重要,重要到必须用最严格的程序托底。 毕竟,我们后退一步,可能踩到的就是前人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当每一条法律都能烙上人民的印记,而不是少数人的私章,这法治大厦的根基,才算真正夯实在了公道人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