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女子:“我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怎么会被拍卖?房子没了,我们住哪里?” 孙女士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会因为一张法院的拍卖公告而彻底慌了神。 十年前,她在大连市中心附近的一个新建小区看中了一套三居室公寓,心里暗暗盘算着这将是她和家人安稳生活的港湾。 那时,她手里存了多年的积蓄,加上父母的支持,一下子就付清了127万多元全款。 签约那天,开发商的销售经理一脸笑容,手里递着合同和收据。孙女士坐在会议室里,眼前是整齐的合同条款和精致的楼盘宣传册,她感到既紧张又期待。 她知道,这一笔钱几乎花掉了自己十年的积蓄,可想到未来的家,她心里充满了甜蜜的期待。签完合同的那一刻,她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无论如何,这将是属于自己的家。 房子交付的日子终于到来,孙女士搬进新家。客厅里,她小心翼翼地摆上父母送的绿植,卧室里挂上自己喜欢的挂画,厨房里添置了各种锅碗瓢盆。 每天下班回到家,她都感到一阵踏实:这是自己的空间,是属于自己的生活。可是,她的产权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每次打电话问开发商,总会听到不同的理由:流程复杂、资料不全、政策调整……十年间,她几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慢慢等待”。 那一天,平静的生活被一纸快递彻底打破。孙女士正在厨房里做晚饭,锅里翻炒着菜,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香味。 门铃响了,她擦干手去开门,只见快递小哥递上一封加盖法院公章的信封。孙女士拆开信封,眼前的文字让她整个人都僵住了——“您所居住房屋将被拍卖……” 手里的公告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慌忙拨通开发商的电话,却发现对方避而不答。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十年的积蓄买下的房子,难道就这样要被拍卖了吗?孩子的房间、客厅的沙发、窗台的绿植、厨房的锅碗——这一切她辛苦布置的生活,竟可能在一纸公文下被剥夺。 慌乱中,孙女士把公告发到了小区业主群里。瞬间,群里炸开了锅。原来,不只是她,整个小区共有61户业主收到了类似的公告。 大家心情激动,有人抱怨,有人哭泣:“我们的家怎么会被拍卖?”“这些年辛苦付的钱怎么办?”“我们住哪去?” 真相渐渐浮出水面:为了获得3亿元贷款,开发商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小区61套房屋抵押给了银行。 随后,开发商经营不善,无力偿还贷款,银行遂要求法院行使抵押权,对房屋进行拍卖。对于孙女士和其他购房者来说,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他们的家,成了开发商融资的筹码。 孙女士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但她没有选择坐以待毙。她找到律师,递上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以及房屋交付的证据。 律师告诉她,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居住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购房者在房屋被抵押登记或法院查封前,已签订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那么购房者的居住权应受到保护,抵押权无法剥夺已购房屋的使用权。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孙女士带着厚厚的材料走进法庭,心里既紧张又期待。 她讲述了十年来的生活:每天清晨阳光透过客厅的窗户洒进屋内,孩子在房间里嬉笑奔跑,她和家人在客厅里吃饭、聊天、庆祝生日……每一件小事,都让她的家变得鲜活而真实。 法官仔细审查了合同、付款凭证以及房屋交付记录。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孙女士的居住权应当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驳回了银行要求拍卖房屋的诉讼请求。那一刻,孙女士终于松了一口气,十年来的焦虑和恐慌得到了回应。 这一判决不仅保护了孙女士的家,也为小区其他购房者树立了信心。孙女士深知,这一切得益于法律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 她感慨道:“房子不仅是钢筋水泥,它承载了我们的生活、记忆和情感。法律保护了我们的家,也保护了我们对生活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