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没有用暖气,物业却上门要收过道费,说暖气路过他们家了,男子反问,既然这样,我是不是该收你们的过路费? 早在供暖开始前,这位业主就已经向物业表明了不使用暖气的意愿,之后也没有办理任何形式的开通手续,家里的暖气设备自始至终都没启动过。 让他没想到的是,物业的人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不是处理服务问题,而是要向他收取一笔“过道费”。 物业人员的说法很直接,指着业主家门口的供暖管道称,这些管道要从业主家经过才能给楼上住户供暖,管道在传输热量时会有部分散到业主家里,让业主家温度变高,这就相当于享受了供暖的好处,所以必须缴费。 这样的收费理由让业主无法接受,当场就提出了反对。 他直接把物业人员领进家里,让对方看清楚,自己家里根本就没有安装暖气片,从硬件上就不存在使用暖气的可能。 业主表示,自己本身就不喜欢暖气带来的高温环境,管道散热让家里变热反而让他觉得不舒服,所谓的“好处”根本不存在,纯属物业的单方面说法。 他还提出了一个反问,这些管道是物业为了完成整个小区的供暖布局才铺设的,是物业工作的必要环节,又不是自己要求管道从家里经过的,没向物业要场地占用费就已经仁至义尽,怎么反而要向自己收费。 他还特意提到,供暖管道同样会经过物业办公室,按照物业的逻辑,是不是物业也应该向他缴纳这笔“过道费”。 为了防止后续出现纠纷说不清的情况,业主还拿出手机,把和物业人员的争执过程完整地录了下来。 客观来看,物业收取“暖气过道费”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 供暖管道属于小区的公共基础设施,业主缴纳的物业费里,本来就包含了这些公共设施的铺设和日常维护成本,物业没有理由再以管道经过为由额外收费。 而且管道传输热量时产生的散热,是不可避免的物理现象,不是业主主动去“蹭”的热量,把这种客观现象当成收费的理由,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 从相关规定来看,居民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暖气,没有使用暖气的用户,不需要缴纳任何与取暖相关的费用,物业自行设立“过道费”这样的项目,本身就没有法律支撑,甚至已经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面对物业一次次上门催缴,而且态度坚决不让步的情况,这位业主始终没有妥协,明确表示该自己交的钱一分都不会少,但这种不合理的费用,自己绝对不会掏。 他说,自己之所以坚持拒缴,不是在乎这一点钱,而是不想让物业这种不讲理的收费行为得逞,要是这次妥协了,以后物业可能还会想出更多名目乱收费。 在和物业沟通多次都没有结果后,业主决定通过正规途径维权,直接拨打了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把物业乱收“过道费”的情况详细反映了上去。 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马上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经过调查核实,最终明确认定物业收取“过道费”的行为不合法,要求物业立即停止收费,并把已经收取的费用退还给相关业主。 物业强行收取“暖气过道费”,本质上就是把自己的运营成本转嫁给业主,这种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有权利坚决拒绝。 如果遇到类似的乱收费情况,业主首先要做的是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和物业的沟通记录、收费通知、争执视频等,然后主动向住建、物价等监管部门投诉,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更多业主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遏制住物业乱收费的歪风,让物业回归服务的本质,让小区的居住环境更加和谐。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