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6岁的蒋女士去世了, 她的标签是未婚未育,父母早逝,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她就是一个独身的典型, 10月份突发疾病被同事送医救治, 当时就面临尴尬:需要医药费,蒋女士有医保也有积蓄,却没有一个人能合法使用。 当时网络热议这该怎么办, 毕竟挽救生命是第一要位的, 后来找到她一个远房的表弟,表弟也无权使用她的财产, 没办法,社区通过法律途径,暂时接管了,让蒋女士顺利救治, 可是最终挺了两个多月,她还是去世了。 这事儿就很难办, 如果蒋女士治好出院了,就没有现在很尴尬的局面。 现在她死了,不能葬墓地,所有财产充公,归社区所有。 远房表弟情愿给她选一个墓地,社区都不同意,说顶多海葬。 还敢不婚不育吗? 想起鲁山那个跳楼的女老师,在跳楼选择死亡的那一刻,她赢了, 而蒋女士的经历,她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