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父母!”湖北咸宁通山县的阮先生打工时认识了郭女士,两人同居后生下一名8斤重的女儿,可到给孩子上户口时,阮先生才得知郭女士早已结婚。郭女士的丈夫得知后要以重婚罪起诉她,吓得她直接抛下女儿,连夜回归了自己的家庭。 阮先生曾找到郭女士,提出自己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只求她把孩子带走抚养,却遭到郭女士及其家人的明确拒绝,无奈之下,阮先生只能独自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这一扛就是5年。如今50多岁的他,每月工资仅7000多元,家里还有两个30多岁没结婚的儿子,实在扛不住压力的他,竟萌生了把女儿送进福利院的想法。 事情要从5年前说起,阮先生和郭女士在打工时相识,相处中互生好感便走到了一起,没办结婚手续就以情侣名义同居了。不久后郭女士怀孕,两人满心期待孩子的到来,直到女儿出生后要办理户口,问题才彻底爆发。 派出所明确要求,给孩子上户口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阮先生这时才催着要和郭女士领证,郭女士却支支吾吾说出了已婚的真相,这让阮先生如遭雷击。 得知真相后,郭女士的丈夫怒气冲冲,直言要起诉她重婚。要知道在湖北,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构成重婚罪,曾有类似案例被法院判刑 。郭女士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没和阮先生多商量,就收拾东西回了自己的家,再也不提孩子的事。 阮先生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女儿,既气愤又无助,多次上门找郭女士协商,可对方要么闭门不见,要么让婆家出面驱赶,明确表示“这孩子跟我们家没关系”。 没办法,阮先生只能把孩子带回出租屋,又当爹又当妈地拉扯长大。白天他在工地搬砖、扎钢筋,顶着烈日干活,后背常常晒得脱皮;晚上收工再累,也得给孩子冲奶粉、换尿布、讲故事。 孩子3岁时得了肺炎,他抱着孩子跑了三家医院,通宵守在病床前,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盘算医药费,越算心里越慌。这五年里,他自己省吃俭用,一件外套穿了三年,袖口磨破了就缝补,顿顿都是青菜配馒头,把省下的钱都用在了孩子身上。 随着女儿长大,新的难题又找上门。孩子即将到入学年龄,可户口一直没办下来,而落户的关键是做亲子鉴定——按当地户籍政策,非婚生子女要落户到父亲名下,必须先通过亲子鉴定确认亲子关系,无需女方配合即可办理。 让阮先生头疼的是经济压力,在湖北咸宁农村,彩礼普遍要5到10万元,再加上婚房首付等开支,两个儿子的婚娶费用成了沉重负担。他每月7000多元的工资,要养女儿、贴补家用,还要给儿子攒彩礼,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父子间也常因钱的事起争执。 实在撑不下去的阮先生,想到了把孩子送福利院,可跑了几趟才知道这条路走不通。民政部门明确告知,孩子有明确的亲生父母,不符合“无法查明监护人”的接收条件,单方送养属于违法行为,父母的抚养义务不能随意推脱。 工作人员还提醒他,郭女士作为生母,即便回归原家庭,也必须承担抚养费,这不是她能单方面拒绝的——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支付月收入20%-30%的抚养费,拒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严重时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目前,当地妇联、户籍和民政部门已介入协调此事。阮先生表示,无论亲子鉴定结果如何,他都愿意继续抚养女儿,只是希望能顺利办完户口,让孩子按时上学。 郭女士至今仍未露面,她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母爱天性,更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便不直接抚养孩子,也需补齐这五年的抚养费,未来还得按月支付,直至孩子成年。 最无辜的就是这个5岁的孩子,她没选择自己的出生,要承受父母过错带来的后果——缺少母爱、户口没着落,还曾面临被父亲送养的风险。郭女士的逃避、阮先生的无奈,终究都不该由孩子买单。父母的责任从来不能用“养不起”“没办法”来推脱,既然生了,就该尽全力护她长大。 如今部门已经介入,你觉得郭女士会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吗?阮先生能顺利给孩子落上户口吗?对于这类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你认为还有哪些更好的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