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24岁年轻貌美的健身房前台女子与44岁的已婚男顾客发生了关系,男顾客在

雷雷说趣 2025-12-14 04:47:44

上海黄浦,24岁年轻貌美的健身房前台女子与44岁的已婚男顾客发生了关系,男顾客在女子身上陆续花了近47万元。后二人的关系被发现,男顾客的妻子要求女子还钱,但女子认为这些钱都是男顾客自愿给的,一分都不同意归还。万万没想到,在庭审时女子遭到了男顾客的反水,男顾客完全配合着妻子起诉,还将与女子开房记录以及女子知道男顾客已婚一事都抖了出来,要求女子还钱。女子感觉自己被坑了,十分地委屈。(来源:浪涨新闻) 据悉,女子黄某是四川达州人,学校毕业后就来到了上海打工。由于黄某年轻漂亮,身材也不错,所以她在健身房工作时,就被安排到了前台工作。 自从黄某干前台工作后,每天都会遭到男顾客的搭讪,有些男顾客还会调戏下黄某,而黄某则从一开始的羞涩,逐渐地老练了起来。 2023年10月份的一天,男顾客王某来到黄某所在的健身房,由于黄某实在是漂亮,王某忍不住去搭讪了下,自此二人相识。 黄某也不是没见过有钱人,但有钱人肯把钱花在她身上的却不多,而王某就是那为数不多之人。在二人相识后,王某为了追求黄某,没少请客吃饭,而且选的都是吃“漂亮饭”的餐厅。 不仅如此,各种奢侈品包包、化妆品等一一出现在黄某面前,这让黄某很快便沦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王某为了让黄某能时常陪着自己,于是在家附近租了套房子,随后让黄某搬了进去。自此二人白天相约在出租屋内亲热,晚上王某则按时按点回家。 2025年年初,由于王某的日常支出超出了合理范围,被妻子魏某查账时发现,王某与黄某的不正当关系被抖了出来。 王某与魏某结婚多年,王某其实十分爱魏某,只是他没能经得住外面的诱惑,所以才犯下了错误。在王某与黄某的不正当关系被发现后,为了不让魏某提离婚,王某果断与黄某断绝了关系。 同时,王某向魏某承诺会把之前赠与给黄某的名牌包、鞋子、金镯子等都会一一索回。王某还向魏某出具了一份详细的清单,通过清单可以看到王某在1年半时间,累计在黄某身上花了46万余元。 魏某虽然生气,但事情已经发生,且王某能浪子回头,所以她打算先去将钱和物从黄某那里要回来。 之后,魏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黄某和王某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二人一起偿还这46万余元。 黄某见自己被正主起诉,吓得不敢出面。不过黄某未出庭并不会影响法院的审理,按照现行规则,原告没有理由不出庭的,按照撤诉处理,但被告没有理由不出庭的,庭审照样可以进行。 在法庭上,王某对于魏某提交的证据均无异议,甚至还提供了一段与黄某的对话录音,其中显示黄某是明知王某已婚,但仍接受了王某的赠与。 王某提交的这项证据表明,黄某并非无辜或不知情,而是知法犯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夫妻任何一方想要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且是大额的或超出家庭生活所需的,都需要告知另一方,并征得对方同意,而不能擅自大额花销。 王某在与黄某保持不正当关系的1年半期间,陆续给黄某花了46万余元,这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 其次,王某将各种奢侈品、化妆品赠与黄某,黄某也表示接受,他们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 但是这个赠与关系是建立在王某与黄某的不正当关系之上的,而他们的不正当关系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产生的结果,就是之前所取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有些物品已经使用无法返还的,则需要折价补偿。 综上,法院认为黄某的确应当将王某赠与其的一应财物,尽数归还给魏某。 不过,此事并非黄某一人的过错,王某自身也有过错。在王某提交的租房证据中,其主张这套房子是租给黄某住的,租金一共4万余元应当由黄某支付。 但法院认为,王某多次和黄某在出租屋内发生关系,且出租屋也是王某名义租下的,所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房子是专门为黄某租下,故这4万余元的房屋租金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对王某提供的清单进行核对,确定黄某只需要返还魏某本金35.6万元,并支付占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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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笨小孩

笨小孩

7
2025-12-14 05:38

王某白占便宜了

用户91xxx41

用户91xxx41

3
2025-12-14 08:16

白嫖到手

海滩

海滩

2
2025-12-14 09:28

这男人白嫖一把[捂脸哭]

luckyman

luckyman

2025-12-14 10:31

典型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聪明👍

雷雷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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