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惯犯当众猥亵7岁女童,只判两年?这判决真的能服众吗! 河南郑州小区里,老人光天化日哄骗幼女、伸手进衣服作案,想想都让家长脊背发凉。 更气人的是,这老人有抢劫、强奸前科,主观恶性明明极大,却因过了累犯期限,最终只获刑两年。 家属索赔35万被拒,理由是只认物质损失,可孩子的心理创伤是一辈子的啊! 法律不能只抠条文,更要护着孩子的安全感。 对伸向未成年人的恶行,轻判不仅安抚不了受害者,更难形成震慑。 法律的底线该是让坏人付出代价、让弱者有依靠,这样的判决真的合理吗? 你觉得该如何平衡法律条文与民心所向?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