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9岁11岁女童杀害7月大婴儿:90万赔偿成空,未成年保护法不该是“恶童免罪符

魔法山丘 2025-11-10 12:24:07

广西9岁11岁女童杀害7月大婴儿:90万赔偿成空,未成年保护法不该是“恶童免罪符” 广西百色,一场让全网揪心的悲剧,撕开了未成年人保护与受害者权益的撕裂口。7个月大的男婴,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个世界的温柔,就被邻居家9岁和11岁的两名女童残忍杀害。监控盲区里,“开始咯”“你踩啊,我都踩了那么多次”的冰冷对话,伴随着抱摔、踩踏的暴力行为,最终让婴儿心脏破裂、满身淤血,抢救无效离世 。可因为施暴者未满12岁,警方只能依法不予立案;法院虽判决两家人共赔偿90余万元,对方家长却一句“没钱”,让这份迟到的正义彻底沦为空话。婴儿父亲黎先生的嘶吼戳痛了无数人:“我孩子死了,她们一点事情都没有,未成年保护法该保护这样的孩子吗?” 这话问得人心头发紧。谁能想到,两个本该天真烂漫的孩子,会对襁褓中的婴儿下此狠手?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悲剧发生后,施暴女孩仅接受了口头教育,便正常返校入学,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而受害者家庭却坠入深渊:婴儿母亲因重度抑郁,每天靠药物维系,被丈夫带到广东打工贴身照料,不敢让她独处;4岁的大儿子成了留守儿童,只能托付给老家的老人看管 。一面是凶手“全身而退”,一面是受害者家庭支离破碎,这样的落差,任谁都无法释怀。 更让黎先生气愤的是庭审上的一幕。施暴方的律师不仅没有丝毫歉意,反而倒打一耙:一人辩称婴儿母亲“听见哭声未出门查看,应承担90%责任”,另一人则声称自家孩子“是受唆使,赔偿责任应低于10%” 。多么荒谬的辩解!在农村,邻里孩子互相逗弄抱娃是再正常不过的善意,谁能预料到会遭遇这般恶意?更何况婴儿母亲双耳听力受限,即便听到哭声,也绝不可能想到是邻家女童在施暴 。法院最终驳斥了这些无理辩解,但这样的推诿,无疑是在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网友们的愤怒更是铺天盖地:“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不是未成年恶魔!”“11岁的孩子,难道不知道踩人会致死吗?”事实上,《刑法修正案》早已将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岁,这已是对极端案件的回应,但在12岁以下的“真空地带”,类似的悲剧并非个例。有人说,孩子年纪小,心智不成熟,应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可这种“一刀切”的宽容,恰恰忽略了受害者的痛苦,也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保护孩子不受伤害,而不是给施暴者提供“免罪符”,更不能让无辜者为恶童的行为买单。 更让人寒心的是赔偿的“空头支票”。事发后,两家人仅各自赔偿了5万元,剩下的80余万元,因对方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成了遥遥无期的奢望 。施暴女孩一个来自单亲家庭,一个是留守儿童,父辈常年在外打工,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和监管 。“子不教,父之过”,孩子犯下如此大错,监护人难辞其咎。可一句“没钱”,就想抵消所有责任?法律判决的赔偿,不仅是对受害者家庭的慰藉,更是对监护人失职的惩戒。如果没钱就能免于赔偿,那法律的尊严何在?受害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律师表示,12岁的刑事责任年龄线,是基于人类心智发展规律制定的,短期内难以再下调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束手无策。那些心智成熟、明知故犯的“恶童”,难道就该凭借年龄逃避所有惩戒?是否可以推动“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对那些明显具有辨别能力、故意实施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突破年龄门槛追究责任?而对于无力赔偿的监护人,是否该有更完善的司法救济和民政帮扶机制,不让受害者“赢了官司,输了权益”? 更值得深思的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两名施暴女孩都是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正确引导,或许是她们走上歧途的重要原因 。父母在外打工为了生计奔波没错,但不能因此忽视了孩子的成长。家庭教育的缺失、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都可能让孩子的价值观扭曲。保护未成年人,不仅要守住法律的底线,更要填补教育的空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关爱和引导下成长,而不是在无人看管的角落滋生恶意。 这场悲剧,不是要否定未成年保护法,而是要让它回归本质——既保护无辜的孩子不被伤害,也不能纵容作恶的孩子肆无忌惮。90万赔偿不能成空,作恶的孩子不能毫无惩戒,失职的监护人不能逃避责任。否则,法律的公平正义何在?社会的公序良俗何在? 黎先生的遭遇,是每个家长都无法承受的噩梦。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介入推动赔偿执行,也希望能完善相关制度,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你觉得未成年恶性犯罪该如何平衡惩戒与保护?面对“没钱赔偿”的困境,受害者家庭该如何维权?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让我们一起为正义发声!你对未来有期待吗? 跑滴滴捡到乘客手机你会怎么样 社区电梯广告形式能做吗 为什么短剧会成为流行趋势 你曾经追过哪些韩剧,让你记忆深刻 父母让你心疼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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