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怀疑妻子外遇,婆媳纠纷等矛盾,故意将热水器通电致其触电身亡。法院一审判决为无期,其原因是出于孩子考量,司法的温度难道不应该给无辜的人吗? 14岁女儿致信法院,称父亲“日常表现良好”,请求轻判以实现家庭团聚。按理说女儿应该共情母亲的,母亲都被父亲杀了,还主动请求,这信的可信程度存疑。 一个父亲杀母亲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孩子,难道出狱了就会考虑到孩子的感受? 父亲无期徒刑,表现良好,减减刑,正好可以赶上女儿中年赚钱,正好让女儿养老。 这温情倒是温暖了凶手的心,希望他能在狱期间多想想,体弱多病的父母,幼小丧母的儿女,出狱后能善待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