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9年被赶出门!丈夫要1000元“居住费”,这婚过成啥样了? 凌晨的街头多凉啊,林女士裹着单薄的衣服,看着被丈夫扔出来的行李,心都冻透了——就因为没交1000元“居住费”,结婚9年的男人竟能下这狠手。 俩口子差十七八岁,婚后还生了个娃,本该互相照应,可今年9月林女士经济困难,没凑够那1000块,当晚就被清出家门,只能蹲在自己店铺门口过夜。 林女士委屈得直掉眼泪,说自己没少为家付出:转10万给孩子抚养,装修房子掏了21万,欠条都攥在手里,怎么就成了“该交房租的外人”? 可丈夫李先生倒有另一套说法,说林女士当年是以怀孕为条件,要了10万才肯结婚,2018年还提过离婚,把他的心伤透了,现在早没信任了。 他承认房子是自己婚前的拆迁安置房,还指责林女士婚后不承担家用、不照顾家庭,全靠他一个人扛生活和养孩子的压力,这话听着也够膈应人。 最让人闹心的是那21万装修款,李先生承认欠条是自己签的,却硬说没实际收到钱,俩人为这事儿各执一词,吵得脸红脖子粗,谁都不让谁。 福建的罗律师看得明白,按《民法典》说,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林女士确实没法定强制居住权,但再怎么样,也不能用暴力把人往外赶。 律师说了,真过不下去,要么坐下来好好协商,要么走诉讼程序,用非法手段驱赶配偶,本身就不合规矩,传出去也不怕让人笑话? 之前河南也有类似的事儿,丈夫因为吵架,把妻子的行李扔到楼下,结果被警方批评教育,还得承担妻子的临时住宿费用,纯属自找不痛快。 咱就说,夫妻一场,就算没感情了,也得留点心眼子吧?林女士掏的装修钱、养孩子的钱,都该留好凭证,真到打官司的时候,这些都是硬证据。 要是遇到被赶出门的情况,别慌着哭,先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再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欠条啥的都整理好,实在不行就找律师帮忙。 婚姻不是“住店交租”,更不是没感情了就往死里逼。林女士掏心掏肺为家花钱,最后落得被凌晨赶出门的下场,换谁都得寒心。 就算房子是婚前的,可俩人过了9年,还有孩子牵着,真要分开,也该好好商量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别搞得像仇人似的。 夫妻之间最该讲的是情分,就算情分没了,也得守点底线,别让曾经的爱,最后变成互相伤害的刀子,连最基本的体面都没了。 你觉得这1000元“居住费”合理不?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该咋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