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判了死刑,罗大美家人却红着眼说“不接受”!还要告到底! 今天罗大美案一审宣判,大家等的结果来了:主犯余金生,死刑! 本以为这是个终点,没想到罗大美的家人却说“不满意”,甚至“没有感到轻松”。一个死刑,一个死缓,为何还不行? 关键就在第三个同伙杨恒,只判了13年。在家属心里,这是一伙人共同害了罗大美,少一个都不能轻饶!他们觉得判轻了。 有网友说:罗大美之死,三个恶魔都是主角缺少一个都不会死,杨恒给罗大美是好友,罗大美曾借巨资给杨恒买房,扪心自问,现在这个社会,除了兄弟姐妹,谁肯借几十万给你杨恒,这个杨恶魔不但没有感激之心,蛇蝎心肠把罗大美杀害后,他这50万的巨款就可以一笔勾销,没有杨恒邀约,生人的沙和余约不出罗大美,所以杨恒更坏,三个恶魔共同合谋,罗大美才会惨死!法律不彰显威慑力,以后禸式的图财谋杀还会越来越猖狂!! 重庆的杀子案,叶诚尘只是发信息威胁张波杀儿子,没有亲自动手,都判死刑了,这个案子张恒最坏,为什么就不判死刑呢,就十三年,想不通! 扬恒诱骗罗大美类似劳荣枝诱骗被害人上钩,最终导致被骗人失去生命,所以杨恒的行为判13年根本不合理,应该严惩! 罗大美案的判决,法律层面是基于“主犯重罚、从犯轻判”的罪刑匹配原则,但家属的“不接受”,是痛失亲人后对“共同犯罪同担后果”的情感执念。一边是法理的理性尺度,一边是亲情的悲痛重量,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却让人看清:法律能定案,却难完全抚平人心的创伤。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