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一65岁女子承包了一片11.98亩的土地,常年被水淹没,约30年无人耕种,女子把它当作荒塘拿来养鱼。 后因一场暴雨,水位上升,女子担心鱼跑走,就雇人清淤、加高加固塘埂。不料,这一行为被警方认定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女子遭带走调查。 侦查结束后,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女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女子有期徒刑1年。 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女子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但保留了有罪认定。 女子释放后,仍不服,继续申诉。令人意外的是,这块地已被调整为坑塘水面,而当地还把这规划为湿地开发。 张秀兰这个名字,如今在村里几乎成了“争议”的代名词。 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是三年前那个夏天,她为了保住鱼塘里的鱼,做了件在庄稼人眼里再平常不过的事——清淤、加固塘埂。 谁能想到,就是这两件事,让她从一个本本分分的养鱼人,变成了“戴罪之身”。 时间倒回2020年,张秀兰承包的这块地,说起来也算有点来头。 它在水库库区里,早年是分给村民的责任田,可架不住地势太低,每年一到汛期就被水淹没,三十年来就没正经种过庄稼。 村民们靠着水库的失地补助过活,这片地渐渐就荒了,长满了水草,成了名副其实的荒塘。 张秀兰看着可惜,就想着把它利用起来,养鱼补贴家用。 她拿出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了鱼苗投进塘里,满心期待着能有个好收成。 可天不遂人愿,那年夏天一场暴雨,洪水来得又快又猛,鱼塘的水位一下子涨了上来,原本就不高的塘埂眼看就要撑不住,鱼顺着缺口往外跑,张秀兰急得直掉眼泪。 和儿子商量后,她咬咬牙雇了人,一边清理塘里的淤泥,一边把塘埂加高加固,就盼着能保住这点养家糊口的家当。 在她看来,这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农事,是为了守住自己合法承包的鱼塘。 可2021年12月,警方找上门来,说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要立案侦查。 张秀兰当时就懵了,她反复琢磨,自己明明是在打理自己承包的鱼塘,怎么就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扯上关系了? 2024年1月,刑事拘留的通知下来了,理由是“未批先占基本农田开挖鱼塘”。 这个理由让张秀兰更糊涂了,这地三十年来就没种过庄稼,怎么就成了基本农田?自己明明是清淤加固,哪里是开挖鱼塘? 接下来的日子,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忆的煎熬。 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时她拿出了所有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居委会开的证明,说这地是历史水淹区,三十年没种过谷物,一直用来养鱼;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清楚写着这块地是“坑塘水面”,不是“水田”;还有和村委会签的承包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承包的是“170水位线内荒塘”,用途就是水产养殖。 可这些证据,在一审法院那里没起到作用。 2024年7月,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说土地性质要以2018年的数据为准,当时这块地是“水田”,所以认定张秀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了一年有期徒刑,还要罚四万块钱。 张秀兰和家人都没法接受这个结果,明明事实就摆在眼前,怎么就判了罪? 他们提起上诉,2024年11月,二审判决下来了。 这次法院采纳了2019年的“三调”数据,承认这块地是“坑塘水面”,可还是保留了罪名,只是免于刑罚。 那时,张秀兰已经被关了10个月。 出来后的她,身体大不如前,以前爱坐在门口和邻居聊天,现在却连出门见人的勇气都没有。 更让她心寒的是,二审结束后她才发现,自己承包的这片鱼塘,已经被规划进了湿地开发项目的范围。 如今,她又向省高院提交了申诉材料,为了自己这三年的委屈,也为了一个公道。 其实说到底,张秀兰从头到尾都只是想好好养点鱼,守住自己的生计。 她没有侵占别人的土地,没有破坏耕地,只是对自己承包的荒塘进行了正常的维护。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可在这件事里,一个普通农民的合法经营,怎么就成了“犯罪”? 当土地性质的认定因为不同年份的数据而出现差异时,到底该以哪个为准? 当农民按照承包协议合理利用土地,却因为行政或司法上的认定偏差而陷入困境时,又该谁来为他们的损失买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只顾眼前不顾以后!一女子发了一条视频表示:老公失业了赔偿金14000,把钱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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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
法院要追责
悠悠自在人 回复 10-18 00:10
要追责法院!!!
中年大叔 回复 10-18 02:52
你真给四川人丢脸
飘流的浮萍
如果没有后面的规划湿地项目,所有的事都不会发生。因为不把承包的渔塘用其他名义弄黄,规划开发湿项目占用承包的渔塘,就得依法依规给予赔偿,面积十二亩的渔塘,得赔多少钱?只能说是匹天无罪,怀璧其罪。
用户10xxx90 回复 10-18 02:00
你既看得懂,又何必说?
一壶满城春 回复 10-18 01:11
你说的有道理
用户56xxx72
瘦田冇人耕,耕开有人争[抠鼻]
用户10xxx17
无妄之灾
清风飘扬
本来农民种田就不容易了还搞这么多名堂出来
天涯木棉
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饱食终日的人去管农民,本身就是一笑话,还上纲上线,那就是贻笑大方了。
用户10xxx96 回复 10-17 21:45
确实如此,
偷星照月
被规划进湿地开发项目就是最好的解释
用户11xxx18 回复 10-17 23:35
水田也是湿地,概念不清楚,30年弃耕是要追究当时村干部不作为的,现在火爆的“小龙虾”就是当时村民弃耕,村干部利用弃耕地虾稻轮作的,虾的畅销使虾稻共生发展起来,一步步让虾增收,稻谷稳产的,如果是真的在红线内,是要有罪名的,可以不处罚或缓刑的,是要让群众知道土地有自主经营权,但也不是妄为的,直接就关了人有待商议,毕竟群众有些事情不了解,你要先普法让群众知道不能这样做。
用户10xxx14 回复 10-17 23:32
和村委会签的承包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承包的是“170水位线内荒塘”,用途就是水产养殖。荒塘原本就是指无人治理的池塘
肥猫
有人看上她的鱼塘了
南楚霸王邢道荣
荒诞
669
事实是荒废了三十几年,谁说她占用基本农田,那么,这些人就应该拿出这三十年的粮食收成产量证据,如果拿不出来就是欺诈,更是要补齐产量相等的经济补偿。
牧岩 回复 10-17 22:49
农田被淹无人问,一朝养鱼进牢房
半城烟沙 回复 10-17 22:36
这么清楚的事,你我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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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建的大片光伏按这个标准吗?
用户61xxx88
这事为什么会归警察管?
用户10xxx33 回复 10-18 01:55
如果没有后面的规划湿地项目,所有的事都不会发生。因为不把承包的渔塘用其他名义弄黄,规划开发湿项目占用承包的渔塘,就得依法依规给予赔偿,面积十二亩的渔塘,得赔多少钱?只能说是匹天无罪,怀璧其罪。
老胖
认真看来龙去脉,这地就是耕地,能不能种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是真的不能种,将不能种的地划入耕地,可以说某些人失职,但不是水塘你投鱼苗后果自负,擅自改造就是违法行为。文章明显偏向农妇并煽情带节奏,如果大家都这样,十八亿亩红线早破了。
用户10xxx89 回复 10-17 20:26
[大666][大666][大666][点踩][点踩][点踩]
天天天天都好心情 回复 10-17 23:01
人家承包的是坑塘水面,不是耕地,村委会的合同上也是坑塘水面,用途是养鱼,所以要找责任人也不是她
用户14xxx80
平民百姓难。
无聊的人
没有土地证吗?土地证上写的是啥地就是啥地,不能乱改,改了没人追究还好,一旦追究就是事
无聊的人 回复 10-18 00:04
土地证为准,
用户11xxx04 回复 10-18 10:53
你没爹妈教吗?出口伤人。我是陈述文中所言
靖峰
一会有罪,一会无罪,请严肃一些 ,专业一些,对的起你的职业服装,对得起你的工资,对得起你的良心。
用户10xxx83
刻板无知的法官,知道农村多少事
LX
诸葛亮骂王朗那段真的精彩
用户10xxx24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
陈师傅 回复 10-18 02:40
有文化
往昔如烟明日如云
你承包荒塘,他觉得荒唐,证据真荒塘,结果更荒唐[裂开]
t_boy2000
还是那句话:如果烧香能发财,你连庙门都进不去!
用户10xxx06
这个法官该好好查
木木
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爱人民
关了10个月了,改判无罪法院要赔钱的,异地审才行
那么简单
田里种满光伏的那些都眼瞎?????。
善待
在湘西大地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抠鼻]
用户18xxx87
警察主动上门就很异常,
寒松挺且硬
欺负老实人!
用户63xxx41
自己不懂政策和法律而已,明明承包的是田地,改成鱼塘就得变更用途。不知道不是理由,很多被人利用运du的枪毙了不是更冤
雨田军浪 回复 10-17 23:24
承包合同写的不是农田,追究责任不在他,村委会按荒塘承包出去的,该追究的是村委会的责任
甜言蜜语收起我想说的有哪位想听
说白了,就是有人想要你的地了
自由的风
去年到现在发生过好几起占用基本农田被强拆的事情了。我就好奇,这些老板承包土地的时候签合同付钱建设之前,都不先找乡里或者村里核实一下土地属性的吗?除非你承包下来就是单纯种粮食的,否则不要说基本农田了,只要没给你写清楚是非农业用地的都不要承包来用,能让你把裤衩子都赔进去。千万不要相信口头承诺,至少先拿到村里盖章的证明再签合同付钱,最好是能先拿到乡里的证明[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1xxx04
文中写了这地是责任田,法院是以18年的土地性质数据为准判的
tk 回复 10-17 23:06
2019年的“三调”数据,承认这块地是“坑塘水面”。
理由
明显的背后的投资者感觉有障碍就先发治人
爱适度赛阿斯
寡妇睡觉
老枪9241
有收入了,眼红人多了
人道洛阳花似锦
有人看上这地了
木木
合理拿起法律的武器。
用户10xxx60
放屁
同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认知偏差。
不愿透漏性别的男子
所以湿地开发占用耕地补贴多少?
康哥
砖家叫兽越来越多?
LuoV12138
这个其实还是要怪自己不够谨慎,要是加固塘埂时去村委报备一下就屁事没有
海峰
被人陷害了
张水林
按照承包合同(合同法)规定是,没有错。
青松
农村的套路比城里还要深
用户10xxx89
赚钱了有人眼红
用户16xxx32
现在是阎王难见,小鬼难缠
起源
农田荒废没人种,养殖估计还好点,村里要主动协助把事情落实
草原
要错也是村委错,合同注明水唐,
那片天空那个你3
因为要开发湿地项目。
久违了
这荒塘可真荒唐!
用户10xxx51
时间久了那就是他的地盘
用户10xxx31
猫腻
用户10xxx20
65岁女子,突发奇想承包30年无人耕种地,用途:当鱼塘使用,几年后这里就开发了,是不是这样。
扑来科技LEDLCD屏
损失谁来担责?
bbvdsr
城市扩大的都是农田怎么说???
用户13xxx20
这能上刑事?
用户10xxx92
人家荒着关你什么事?非要承包来养鱼
放飞心情
我怎么看不只一家这么干的呢?[滑稽笑]
微笑面对世界
一个字,
坚果二叔
警察怎么可能上门来调查,除非有人举报
阳光灿烂
法律不会冤枉好人,但是体现公正需要时间。
江越能源陈越
应该是被仇家整了
利哥
真荒唐。。。。
用户11xxx81
恐怕她修修就成她自己家的啦
打铁 回复 10-17 19:42
你是看不懂承包两个字吗?
季节
住房破了换主梁都得审批才能换,更何况水塘
雪月
耕地建房子!鱼塘装耕地!
柳成
划重点,规划开发湿地项目,这个要圈起来
困难户147
荒塘?荒唐!!!
用户10xxx85
我们国家是有耕地红线要求的,私自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发现了就有罪,免于刑法已经很人性化了。
用户12xxx82
有人眼红,想搞事情
用户10xxx13
荒唐,农村的眼红病,见不得人家好
雾江0746
做啥事不要回村别人容易眼红
1963
主要是别人看着眼热,自己得不到的,也不想别人得到!这就是嫉妒心在作崇!
下辈子不来了
应该无罪,补偿农妇损失,并为农妇恢复名誉
gzcaojin
今天抓一大堆之前咋不去
大明
好巧不巧,30年来都没事,一有事就被划为湿地开发项目。
伤心泪
这是有眼红之人举报了
叶枫
案件的重点只在那句:已经被规划进了湿地开发项目的范围。
东江燃气 - 小蒋
农田前几年开始就不能作鱼塘了。法律规定的。不批了。要保护
用户10xxx14 回复 10-17 23:17
你眼睛瞎了吗?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数据,清楚写着这块地是“坑塘水面”,不是“水田”;和村委会签的承包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承包的是“170水位线内荒塘”,用途就是水产养殖。荒塘原本就是指无人治理的池塘
ℳ๓uζัe
肯定是村里面的人眼红摆了一道
魔道子
我的基本农田我都给挖成虾塘了,七八年了都没问我,且农田补助照发,我又把虾塘租给别人了[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45xxx35
合理利用规则可以占大便宜,但如果图画错了你只能将错就错
用户10xxx04
农民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哭笑不得]
嬴政。 福瑞凯辰丝绸
傻吧!看上了塘,又不想给钱,只能关了。
安全第一
老胖睁眼看合同里面的用途!
这名字好帅
三调数据,是调查数据,不是做做最终结论依据,这个要以现场为主,可以做年度变更,土地性质要以确权证和国土数据库为依据,三调数据只能参考,法院没错
无痕
被人举报了,有人搞你
蓝天大海
真是认知偏差吗???
石老人
看着都来气
風仔
一开始2020年承包开发鱼塘时怎么不追责 现在要搞湿地 所以懂得多懂
Raptorx
关键词是湿地,那是个旅游项目…
用户10xxx41
这个事件说明国家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人性化处理,农田低洼常年积水改成水塘养鱼应该合理合法处置……政府应该人性化帮扶……做到减去农民的生存负担……做到国家统一民生第一的国家重大政治决策……
用户10xxx97
胡编乱造!有趁发大水清淤的吗?是否要潜水挖泥?
唐伯虎学习伟人
看图片这个塘位置有点高,应该淹不到吧……
白夜
承包人是无权改变耕地性质的,不懂法惹的祸
打酱油
给你增加点热度
用户10xxx22
哎!作的什么孽!
田甜火龙果
怀璧其罪
阿开
可怜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