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劳动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引发当地职场广泛关注。该案因独生子王先生为陪护患癌父亲手术请假被企业解雇而起,历时近一年,最终法院判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彰显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2021年10月,王先生入职武汉某建筑公司任采购专员,工作表现优异,曾获“优秀员工”称号。2024年初,其父确诊肝癌晚期,需尽快手术且术后需专人陪护。3月15日,王先生向总经理李某发送微信请假7天,说明事由并附上工作交接清单及住院证明,信息显示“已读”未获文字回复。次日电话沟通时,李某称“家里有事先处理,工作安排好即可”,王先生遂安心陪护父亲。 3月28日王先生返岗后,发现工位被占,且被公司以“未经批准擅自旷工1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其违反《员工手册》“连续旷工3天可解雇”的规定,且不支付补偿。王先生对此不满,称已完成工作交接并获口头批准,实际未出勤工作日仅8天。 2024年5月,王先生申请劳动仲裁。8月,仲裁委裁决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工资差额及年休假工资共计3.3万余元。公司不服,起诉至洪山区法院,主张“用工管理权不可侵犯”,认为口头请假会破坏考勤制度。 法院审理查明,公司未举证已将书面请假规定告知王先生,且日常存在微信批假惯例;李某未明确拒绝请假,模糊回应易引发误解;王先生离岗期间工作未受影响,公司所称“影响项目进度”不成立。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违法,维持仲裁结果。公司上诉后,武汉中院二审指出,企业管理权应兼顾人情,紧急情况下要求书面请假超出合理期待,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赔偿金已用于王先生父亲的治疗。涉事公司已修订制度,新增“孝亲紧急假”条款;王先生也已重新就业,新公司明确支持员工因直系亲属重病申请紧急事假。
这又是搞的哪一出大驱,应该是大巡了吧!隐身肯定是隐身,不过这种“大头”影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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