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判例:摔伤后骨折行手术治疗,术后发生切口感染并发症导致延长病程】  

梁伯伯 2025-10-13 01:01:06

【医疗纠纷判例:摔伤后骨折行手术治疗,术后发生切口感染并发症导致延长病程】   【原告陈述】2020年9月3日,原告余某某(男,1978年2月5日出生)因意外从高处摔下造成右下肢受伤到被告处住院治疗,同日被告某中医院为原告余某某作手术,术后出现高烧,被告某中医院对此束手无策,同时也不愿意原告余某某出院。   原告余某某及家人坚持转院至某市C医院,经检查建议原告余某某到更高级医院检查,原告余某某及家人又到某大学F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并历经6次手术。   【原告认为】原告余某某认为术后感染完全为被告某中医院责任,被告某中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某中医院赔偿原告余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9794.536元。   【被告某中医院答辩意见】被告某中医院在治疗原告余某某过程中的主治医师均具有合法资质,在对原告余某某的救治已经尽到救治义务,在诊疗过程并无过错,医疗行为符合卫生法律规定和诊疗常规,在手术前已经告知原告余某某及其家属术后可能出现感染情况并进行签字确认,故不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被告某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问题作出总结,被告某中医院认为在救治中已经恪尽规范,对患者予以对症治疗,原告余某某术后感染因素很多,其自身免疫程度也占很大比例,结合综合因素和诊疗事实,被告某中医院责任比例应当为50%。   【鉴定结果】被告某中医院对原告余某某的诊疗过错与原告余某某右胫腓骨骨折术后切口感染、延长病程等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至主要原因。   【判决结果】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判决,被告某中医院承担60%,赔偿原告余某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5495.90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

0 阅读:34
梁伯伯

梁伯伯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