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这场酒局悲剧,真的给所有人敲了个响警钟!已婚的林女士被祁某、张某和李某三个朋友喊去喝酒,几个人一直喝到深夜,祁某和张某先走了,留下李某和醉酒的林女士独处,之后两人发生了关系。可谁能想到,第二天林女士就突然离世了,她的家人直接把这三人告了,索赔11万。 法院的判决特有意思,没劝酒的祁某和张某不用赔钱,留下的李某却得掏2万多。关键就在于“责任边界”,李某明知道林女士喝多了,不照顾就算了,还做出越界的事,这既是不道德,更是没把人家的安全当回事。而且林女士自己本身有病,还喝那么多,也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责任划分的核心在过错程度。林女士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明知自身患病仍过量饮酒,对死亡负直接责任。祁某、张某无劝酒行为,且提前离开时未产生额外照顾义务,故无需担责。李某与醉酒者独处,既未履行照顾义务,还实施越界行为,过错更明显,自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酒局责任从来不是“连坐”。多数案例中,同饮者担责需满足特定条件:存在劝酒、灌酒行为,或未对醉酒者采取护送、联系家属等安全措施 。若仅是正常饮酒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通常无需为意外负责,这也体现了法律对过错行为的精准追责。 酒局里的“情谊”不能替代责任边界。与其事后争论责任,不如席间把握分寸——不劝酒、不灌酒,对醉酒者多份照管,自身更要管好酒量。毕竟,任何相聚都不该以生命为代价。
青海这场酒局悲剧,真的给所有人敲了个响警钟!已婚的林女士被祁某、张某和李某三个朋
朝花夕拾时
2025-10-11 2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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