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酒后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后死亡,丈夫及子女起诉3名共饮者索赔11万 一审判了。 女子林某与李某等三人一起喝酒后,李某与林某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李某发现林某死亡。事后,三名共同饮酒者向林某丈夫支付补偿款9万余元,三人还出具了11万元欠条。因后续补偿款未支付,林某丈夫及子女将三人诉至法院索赔11万元及利息。9月16日,青海大通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判令李某一次性赔付补偿金2万元。 网友评论:女子丈夫和子女搞错了方向,喝酒是一个,醉酒后没有性防卫能力,属于强奸致死,过失致人死亡罪。 醉酒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因为女的醉酒没有意识,应告对方强奸罪。 林某丈夫有两个选择:一是默不作声,不要坏了妻子的名声,自己没有公开顶着绿帽子,也有面子;二是直接告李某强奸,赔偿多要点,对方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是强奸,自己还是有面子。 判决书表述有瑕疵,无劝酒说证据不足,因女方已经身亡!酒后性关系性,双方皆有过错责任。
妻子酒后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后死亡,丈夫及子女起诉3名共饮者索赔11万一审判了
一个俗俗俗人
2025-10-11 14: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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