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参加丧宴,和他人拼酒大吵了几句,独自一人离开,第2天下午,其家属发现男子躺在家里门内,身体都硬了,家属报警,男子疑似酒后死亡,血液中乙醇含量达致死量793.06mg/100ml,男子家属拒绝尸检,事后,一纸诉状将丧宴主人和同桌6人告上法院,索赔33万元,一审这样判了。 红星新闻10日的一则报道,让让 “酒桌上的责任” 这个老话题,再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 2025年5月5日傍晚,鹤庆县母家的院子里还飘着白事的幡布,亲友们端着碗筷低头吃饭,气氛沉得像块吸了水的抹布。 杨某走进院子时,没人想到他会成为这场丧宴的另一个“送别人”。 他径直走到角落的酒桌旁,和同村的母某乙搭话,没聊几句就端起了白酒杯。 起初只是偶尔碰杯,不知谁先起了头,两人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拼酒”,说话声越来越大,后来甚至红了脸争执起来。 旁边有人劝了两句“别喝了,白事场合注意点”,可两人谁也没停手,杨某继续仰头灌酒。 当晚7点40分,杨某撑着桌子站起来,脚步虚浮得像踩在棉花上,摇摇晃晃地往外走。 母某甲正忙着招呼其他宾客,瞥见他踉跄的背影,只喊了句“慢点开”,没想着派人送送。 谁也没料到,这竟是杨某留在世上的最后一个画面。 次日下午,杨某的家人推开家门,一眼就看见他蜷缩在水缸旁,身体硬得像块冻住的石头,脸上泛着不正常的青白色。 报警后法医赶来,抽血检测的结果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血液乙醇含量793.06mg/100ml。 法医后来解释,超过400mg/100ml就可能引发呼吸骤停,这个数值几乎是把人泡在了酒精里。 可杨家坚持“入土为安”,不肯尸检,具体死因只能停留在“酒精过量致死”的推断上。 好好的人参加丧宴没了,杨家的悲痛里掺着怒火。 他们很快把丧宴主人母某甲、拼酒的母某乙,还有同桌的5个人全告了,索赔33万。 可法院的审理,却没按“谁同桌谁担责”的思路走。 法官在法庭上把责任拆解得很清楚:杨某自己要担95%的主要责任,毕竟他是成年人,该知道喝到这个量会要命。 拼酒的母某乙得担3%,赔28910块多,虽然没证据显示他逼酒,但拼酒本身就把人往危险里推。 最受争议的是母某甲,法院判他担2%,赔19273块多,理由是他作为组织者,提供了酒水却没劝住拼酒,也没送醉酒的杨某回家。 至于另外5个同桌的人,因为没参与拼酒也没劝酒,法院驳回了索赔。 最终算下来,杨某的死亡损失总共96万多,除了这4.8万赔偿,剩下的都得杨家自己承担。 判决出来后,村里和网上都炸开了锅。有人替母某甲喊冤:“办丧事的人自己都在悲痛里,哪有心思盯着谁喝多了? 农村办白事向来是宾客自便,难道主人家还得一个个送回家?” 还有人说:“对嗜酒的人,你劝他少喝他反而跟你急,这责任怎么算?” 最讽刺的是,这场悲剧发生在丧宴上,本是告慰逝者的场合,却成了拼酒逞能的舞台。 这背后是“酒量即人品”的老歪理在作祟,总有人觉得“喝得多才是给面子”,却忘了酒桌上最该给的面子,是尊重对方的生命。 更要命的是,很多人对醉酒者的照料毫不上心,觉得“睡一觉就好”,可恰恰是这种疏忽,让不少人倒在了回家的路上。 法院的判决其实划清了一条底线:法律不搞“连坐”,但也不会放过真正有过错的人。 自己喝多要担责,拼酒要担责,组织者不管不顾也要担责。 可法律终究是事后补救,真正能避免悲剧的,是我们放下那点虚无的面子。 33万的索赔没如愿,4.8万的赔偿也换不回一条人命。 下次再有人端着酒杯说“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不如笑着回一句,看得起,才不想让你喝伤了。 毕竟在生命面前,所谓的“面子”和“豪情”,从来都不值一提。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5-10-10发布:男子吃丧宴与他人拼酒,回家后身亡,家属起诉7人索赔33万元
青海大通,女子喝酒后背着老公跟相好发生关系,之后两人安然睡去,半夜女子的相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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