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述】宗馥莉为什么要辞去娃哈哈集团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近期,一则消息备受关注,宗馥莉于2025年9月12日辞去娃哈哈集团法人代表、董事及董事长等职务。 此前她也有过一次要辞职 后来被请回来了,还正式当了董事长,而现在,她为何要辞职呢? 首先,议论称与“娃哈哈”等的商标使用权问题有关。 娃哈哈集团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商标使用存在法律风险,“娃哈哈”的商标所有权归属于多方,如果各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独立使用该商标。如此一来,宗馥莉在运营中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就存在风险。这意味着,她已经感到“娃哈哈”商标的所有权问题给她推进运营造成阻力,于是,她想决定独立运营新品牌“娃小宗”。该品牌更换计划源于2026年销售年度起将统一使用新标识,以规避潜在法律纠纷。 其次,股权结构也使宗馥莉感到要推进公司的运营受到了制约。 娃哈哈集团,宗馥莉是第二大股东(持股29.4%),而第一大股东是杭州上城区国资委(持股46%),第三大股东是职工持股会(持股24.6%),这样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宗馥莉领导的董事会,尤其是她负责管理该集团的运营在决策方面受到了限制,可能宗氏家族其他人(如他的叔叔、同父异母弟妹等)也拥有部分股权,这就使管理权与股权未完全匹配,使经经营决策受到掣肘。宗馥莉需要更具有独立性的决策权,因而,她只有辞职去经营她控股的新公司。 再次,可能在管理理念也存在着较大分歧,宗馥莉比较推行西方管理模式(强调结果导向、优化人员结构、严厉管理机制、不注重情感管理等),与传统管理模式(注重人情世故、保留资深员工等)存在冲突,而如果上城区国资方面和职工持股会携手共进退,宗馥莉在董事会便成了发言权最小的一方,这使她在重大决策方面将失去决定权,因而 ,容易引发内部矛盾,导致对于重大决策难以统一。 此外,创始人宗庆后去世后,公司推进股权与经营权分离,但未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经营暴露于法律风险。 宗馥莉是宗庆后之女、娃哈哈集团董事长,但是,杭州上城区国资委才是娃哈哈集团的第一大单一股东,持股46%;而宗庆后家族通过境外公司和境内关联企业,合计控制约54%的股权,仍是实际控制人,这就形成了“国资占大股,宗家掌实权”的微妙格局,而不久前,宗氏家族内部出现了争议事件,宗庆后的子女之间出现了继承权和继承资金方面的争执,这可能给其家族在股权方面也带来了影响,比如,宗馥莉的叔叔宗泽后,以及曾是娃哈哈集团元老高管的算是宗馥莉的准后妈杜建英,以及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弟妹等,如果转向支持反对宗馥莉决策的一方,宗馥莉在该集团将很难作出她想要的决策。 由于这些原因,其实,宗馥莉已经在充分利用其个人威望和以及对渠道的绝对掌控,即便大部分利润通过旗下子公司流转,这自然给娃哈哈集团带来了盈利方面的影响。宗馥莉接班后,尤其是出现经营决策矛盾之后,她正在实施她的经营转移策略,比如,生产线转移:将核心生产能力从集团体系内,转移到由个人完全掌控的公司;销售渠道改变:弃用集团原有销售体系,转而全部交由自家“宏盛”公司独家销售;核心商标易主:据说,最关键的“娃哈哈”品牌所有权,也被转移至宏盛旗下。 如此一来,哇哈哈集团这一宗馥莉未能掌握控股权,难以独立决策的庞大的商业帝国,其实其生产、销售和品牌影响力等正在被转移出去,成为一个没有产品、没有渠道、逐渐失去品牌影响力的“空壳”公司而媒体已宗馥莉已经开始在孵化一个全新的品牌——“宗小娃”。 对于娃哈哈集团的其他股东,包括持有46%股份的上城区国资等来说,当然不能任由宗馥莉实施“转移计划”,于是,就出现了宗馥莉的亲信和得力干将严学峰已经被杭州市上城区纪委立案调查的事件等。 可能娃哈哈集团按原来的董事会和经营机制已经很难再维持下去了,于是,宗馥莉索性的“辞职”,一是主动与原集团切割开来,为摆脱集团公司的制约和其它股东的制约,主动进行职务切割,专心去经营她的新品牌。二是也可能是不得不离开,因为严学峰被查已经是一个明显信号,娃哈哈集团的其它股东,尤其是上城区国资等不会任凭宗馥莉“掏空”娃哈哈集团,如果宗馥莉不主动切割,那么,有关方面将会强力介入公司治理,因而,宗馥莉只能卸任。 其实,宗馥莉的“辞职”,并非是一个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辞职离开这么简单的事,而是一场关于企业控制权、资产归属和经营战略改变,甚至是私人资本与国资资本联合经营却出现矛盾激化的反映。娃哈哈不仅是宗氏的家族企业,更是承载了无数员工就业和国有资本权益的国民品牌。家族资本与其它资本如何携手掌控已经合作企业,如何在企业传承与各方资本博弈中找到平衡点,这是值得深思的重要课题,接下去会如何继续博弈呢?好戏还在后头。
宗馥莉突然辞去娃哈哈董事长等要职,背后究竟有何隐情?这一变动又会对娃哈哈未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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